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石屏县610、国保警察无任何理由、证据绑架了李梅春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李梅春,女,五十五岁,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生。被绑架,后单位被勒索罚款5000元取保回单位。何惠琼,女,五十五岁,石屏县宝秀镇医生。被绑架,被勒索罚款3000元后回家。郑士英,女,六十六岁,石屏县宝秀镇郑营村农民,被绑架、抄家,抢走现金500元。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又被非法监视居住。王文伟,男,五十六岁,石屏县个体户,被绑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云南红河州公安系统三人遭恶报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屏县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5日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