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德君
简介:
毛德君(Mao,Dejun),
女 ,
70岁 ,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东北某中学退休教师。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毛德君被绑架关押在城西派出所,非法拘留三天后,非法批捕,被莒南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劫持到临沂市看守所隔离点(位于临沂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非法隔离一个月。目前,案卷已由莒南县检察院回到莒南县公安局,承办此冤案的是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家人已为毛德君聘请维权律师。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 日,毛德君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临沭县检察院将毛德君非法起诉至临沭县法院,不法人员预谋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通过视频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吴淑芳,公诉人王健。 针对临沭县检察院的指控,律师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莒南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从毛德君家中非法搜查的物品没有列出任何清单,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违反《宪法》,均属违法犯罪行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轮功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合法的。 法庭上,毛德君着重讲述了自己炼功身体受益的经历。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与法官无言以对,默不作声,想必他们也自知对法轮功的审判只是走过场,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却披着一层法律的外衣。法官吴淑芳不准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陈述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质询毛德君还炼不炼法轮功,将来还炼不炼? 据悉,法官吴淑芳遭莒南县政法委610恶人威胁施压,称毛德君的“案子”已经捅到省里去了,压力很大。吴淑芳也不理解为何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做无罪辩护,同时错误的认为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电话是对她的威胁。 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王健与主审法官吴淑芳均无言以对。临沭县法院仍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对毛德君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二年二月,六十八岁的毛德君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左右,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和十字路镇开发区派出所警察闯进家住路镇金碧花园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家,非法搜查和绑架毛德君。下午6点,毛德君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毛德君被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开发区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到临沂市临沭县法院,经过两次非法庭审、两次律师都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临沭县法院又通知毛德君去拿判决书。当天,毛德君和她的家属按指定的时间赶到临沭县法院,去了之后没让进审判庭。法官王云把早已构陷好的判决书给了毛德君,毛德君又被非法枉判一年,现羁押在临沂看守所。 毛德君不服枉判,家属聘请律师于九月二十七日去临沂看守所会见了毛德君。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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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官吴淑芳电话18669567687
临沭县法院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02 ,6200025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莒南县公安局
莒南县610办公室
临沂市看守所
莒南县国保大队
:
郭强
临沭县法院
:
吴淑玲(吴淑芳)
莒南县检察院
临沭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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