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新抚区西一路绑架的大法弟子刘桂琴,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开庭,此案件由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审理,法官田浩,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作出判决,刘桂琴被非法判刑10个月,罚金4000元,已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出狱。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2256.html#20924225821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洲区法院 : 田浩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7日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