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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简介:
吴敏
(Wu,Min), 女 , 62岁 ,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上午,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炳草岗派出所约有五、六个警察穿着便衣来敲吴敏家的门,吴敏看他们不穿警服,不亮工作证,也没有出示合法的法律文书,也知道他们完全是非法的,吴敏不配合,转身进了房间。胡卫就一头撞破吴敏家的纱门,领着一帮便衣警察强行闯入吴敏家,其中一男警叫杨彪(在非法讯问时,他自我介绍叫杨军,派出所警察简介显示此人叫杨彪)。胡卫手拿一个东西在吴敏面前晃了一下说,这是搜查证。吴敏伸手去拿搜查证想仔细看一看,胡卫马上放进包里不让看。

胡卫指使下属撬锁。其中一男警拿来吴敏家的菜刀,撬开了立柜、写字台七把锁,抢劫了吴敏家的大法师父法像、全套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计算机、打印机、移动硬盘、优盘、多功能播放器、mp3、电话号码本、压在玻璃板下的公安部和监察部及中纪委举报电话号码,以及吴敏的私人证件等等私人物品,而且不开列物品清单。

在他们非法抄家过程中,吴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和九旬老母亲的合法权益,历数他们的非法性,胡卫不让吴敏说话,指使下属把吴敏劫持到另一房间去,两名男警和东区瓜子坪街办攀北小区的男性副书记陈文三人将吴敏拖拽到她母亲的房间,并将吴敏按倒在地,暴力扭曲吴敏的手臂,给吴敏戴上手铐,致使吴敏手腕皮肤破裂、红肿,手臂疼痛了半个多月。

胡卫领着一群便衣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暴力取证,绑架了吴敏。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街办攀北小区的书记严雍、副书记陈文及其他两名工作人员也非法入室参与非法抄家、绑架。

在被非法讯问过程中,吴敏一直要求胡卫和杨彪拿出抄家、抓人的法律依据。而他们有意避开他们的违法事实,杨彪还给吴敏远在外地的儿子打电话,让她儿子劝她配合公安。吴敏对着电话那边的儿子说「他们(公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把我抓来了……」,杨彪一看吴敏不配合,马上就把电话拿走了。

最后,胡卫和杨彪分别说是人大的决定、公安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的规定。但是无论吴敏怎么有理有据的说明自己没有违法,他们还是把吴敏非法关押到盐边县看守所,至7月19日取保候审回家。吴敏取保候审回家后,曾三次到炳草岗派出所索要自己的合法私人财物,胡卫不给。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吴敏第三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李霄翰,被两名年轻警察非法传讯。吴敏始终要求警察拿出「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的法律依据。他们当然拿不出来,根本就没有嘛!吴敏还依法要求公安立即撤销对自己的非法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是九个多月过去了,公安一直没有给予吴敏答复。

吴敏九十岁高龄的老母亲目睹他们把吴敏铐走了,老人受到惊吓,精神受到巨大的伤害,变的木讷、呆滞,一个星期都认不出她的大儿子。因为二十年来都是由吴敏照顾老母亲的生活,这下一大家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都被打乱了。老人膝下有四个子女,吴敏是大女儿,二女儿在外地带小外孙女,小弟弟有病不能照顾老人。为了照顾老母亲,吴敏的大弟弟(今年59岁)二零二零年七、八月份只得忍痛辞职,把老母亲接到他家。

这起突如其来的绑架、非法关押,给吴敏一大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很大的经济损失,致使吴敏的家人、亲友仇视吴敏,远离吴敏。老母亲看不到吴敏,心里着急、担忧,致使血压升高,造成脑溢血, 2020年9月初住进医院,经治疗仍然不能站立、行走,从此坐上了轮椅。吴敏的大弟弟只好接母亲回家休养。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上午,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派出所警察、攀北社区工作人员朱燕共两男两女,到法轮功学员吴敏家骚扰。当时只有吴敏的外甥女在家。朱燕恃强凌弱、非常无理的对吴敏的外甥女说吴敏很顽固如何如何等等。他们还要走了吴敏外甥女的身份证号码。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片警陈善斌、攀北社区人员朱燕,再次骚扰吴敏及家人。吴敏没让他们进家门,问明了他们的姓名和片警的警号。片警说到你家跟你谈谈,被吴敏拒绝。

二零二一年六月中旬,攀枝花市大法弟子吴敏,给一个十三岁的学生讲真相,被人构陷,去工地讲真相,又被人构陷,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棉纱湾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东区法院所谓“开庭”,法官王涓、公诉人廖娟等三人,不许家人请的当地律师在庭上说话,也不许吴敏自己辩护,开庭一个多小时草草结束。

吴敏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棉纱湾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吴敏再次被劫持到东区法院重新“开庭”,法官是王涓、徐坤林,公诉人是廖娟。吴敏自己辩护后,由家人请的律师在庭上做辩护,开庭两个小时才结束。

吴敏说:我没有参加任何组织和破坏法律实施,起诉书上指控的不是事实。刑法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两高解释违反宪法。家中物品是收藏品,不是宣传品。

律师说:1.本案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辩护人认为不构成犯罪。2.从犯罪构成分析,辩护人也认为不构成犯罪。3.炼法轮功不为罪。4.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没有造成现实的危害性,要保持刑法的兼抑性。5.法轮功属于思想信仰及言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构成犯罪。
律师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释放吴敏。如不撤诉,希望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及本案庭审情况,宣判吴敏无罪,释放吴敏。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参与迫害者有:东区法院审判长王涓,审判员徐坤林,陪审员罗媛,书记员吴婷婷;东区检察院公诉人廖娟;攀枝花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曹宇;炳草岗派出所教导员胡卫、女警苏某、警察杨彪;东区瓜子坪街办攀北社区副书记陈文等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骚扰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手铐/脚镣非法关押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吴敏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434476.html#2112622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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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0927.html#2082423360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 1.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新福路26号 邮编:617000 联系电话:0812-2226147 立案庭电话:0812-8880650 监督举报电话:0812-2232015 刑庭电话:0812-8880646 东区法院办案法官:王涓(办公室电话:0812-8880661) 东区法院陪审员:徐坤林(手机号:13508226828 ) 东区检察院公诉人:廖娟(办公室电话:0812-2242481) 2.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炳草岗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7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盐边县看守所
东区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大河北路154号<br>邮编: 617067  区号:0812 : 王娟
瓜子坪派出所
仁和区棉纱湾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31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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