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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民

简介:
李福民
(Li,Fumin), 女 , 50岁 , 河北省盐山县庆云镇大法弟子。河北省盐山县庆云镇石家村人。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李福民因修炼法轮功,讲真相,被绑架,非法拘留五天后,被家人接回。当日庆云镇政府和庆云派出所联合村支书对李福民进行“训诫”,要求在“训诫书”上签字未果。又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两次去李福民家骚扰。是庆云镇副书记戚志刚和另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给李福民拍照。家人看到他们偷偷拍照时,由于惧怕,没敢及时制止。日后,几次打电话对家人骚扰恐吓,致使其丈夫要与她离婚,严厉限制她的出行自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11点45分,由河北省盐山县庆云镇串通盐山县公安局共6个警察。在盐山城关学员租房内绑架法轮功学员李福民,只因李福民在多次骚扰不配合,坚持自己修炼合法,信仰无罪。警察在光天化日至下,无辜把李福民绑架,关到庆云镇派出所冻了一宿,又转到私人开的浴池加宾馆一房间迫害。有庆云乡镇,上班人员轮流看关。

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庆云派出所正所长刘勇、副所长陈青峰,威胁李福民说;“你丈夫和你儿媳都是国家公职人员,你不‘转化’,他们要受牵连,停职和开除公职。”
就这样,李福民一直被非法关押九天,也和他们讲真相讲了九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李福民被放人回家。
李福民被放的那天,政法委主任戚志刚把李福民的儿子叫到他车上,让她儿子拿五万元,找所谓“专家”摆平此事。她儿子拒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骚扰威胁/恐吓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盐山县庆云镇政法委书记欲勒索五万元未果
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8035p.html#2112233810
河北盐山县庆云镇政法委书记欲勒索五万元未果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3844.html#201015225738

相关单位及个人:
戚志刚(副书记):155304503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盐山县公安局盐山县国保大队队长:刘振明 宅电 0317-6226882 手机13931781316<br>副队长:张新萍 宅电 0317-6226559
盐山县庆云镇派出所 : 陈青峰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31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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