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铭
简介:
周克铭(Zhou,Keming),
男 ,
53岁 ,
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上午,黑龙江鸡西市铁西派出所4个警察到周克铭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周克铭。还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 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包万明、周克铭、滕淑丽,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遭鸡东法院以视频的方式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的多位家属到场旁听。包万明聘请的律师及三位法轮功学员自己在法庭上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法律依据及不起诉书等证据。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公诉人、法官多次阻挠当事人及律师当庭的辩护,并且态度始终非常嚣张。当律师提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中对禁止的法轮功书籍解禁的明文规定,持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时,检察院公诉人刘春波(女)答道:“我们不按照这个。”对包万明提出的真相资料数量的异议,律师要求核实。主审法官徐忠祺明知道第二天是周六,各单位都休息,却让律师第二天去查看录像,刁难律师。 鸡东县检察院公诉人刘春波(女)在法庭上列举所谓的证据。在庭审的整个过程律师及法轮功学员辩护中,都遭到鸡东县法院本案主审法官徐忠祺的制止,极力阻挠辩护。最后,检察院给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鸡东县检察院、法院沆瀣一气,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鸡东县法院下发了(2021)黑0321刑初33号刑事判决书,包万明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罚金十万元;滕淑丽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金八万元;周克铭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包万明、周克铭被劫持到黑龙江呼兰监狱。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周克铭被鸡西市鸡东县法院,以视频的方式,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周克铭被劫入黑龙江呼兰监狱迫害。 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周克铭,已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月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4179.html#241022223319
累计遭枉判八年 黑龙江鸡西市周克铭被劫入呼兰监狱
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包万明、周克铭被劫持到呼兰监狱
七月份获悉6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鸡西市包万明等遭鸡东县法院枉判四至九年
鸡西市包万明、周克铭、滕淑丽三人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4376.html#201028234629
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周克铭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呼兰监狱信息(可能有变化)
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区东郊,临火电三公司)
邮编:150500
电话:0451-57307719、0451-57304738
传真:0451-57307220、0451-57307220
监狱长:魏玉川
改造监狱长:邓晓庚
狱政科:0451-57070227、0451-57307738
驻检:0451-5730733、0451-5730773、0451-57307703
集训队:0451-57307713、0451-57307544
一监区:0451-57307701 0451-57307104
二监区:0451-57307026 0451-57307614
九监区:(监舍)0451-57307709、(厂房)0451-57307105
十三分监区:0451-57307109、0451-57307109、0451-57307106
直接责任人:
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张海涛
鸡东县检察院:刘春波(女)13125972577
鸡东县法院:徐忠祺 13144665817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铁西派出所
单位:鸡西市鸡冠区铁西派出所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西路
邮编:158100 区号:0467-
值班电话810122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呼兰监狱
鸡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7日 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