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依秀
简介:
李依秀(Li,Yixiu),
女 ,
74岁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李依秀在张贴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恶告,遭到梅县公安国保大队头目罗展雄等四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过了几天才回到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一些大法书籍、资料和現金被抢走。现在李依秀被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或兴宁市拘留所。李依秀已于当日晚上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李依秀女士,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劫往兴宁市看守所(或拘留所)非法关押,有消息说可能会被非法关半个月。后传出了她被非法逮捕的消息。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四十分,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群招和李依秀女士。李群招的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李依秀的律师是中共司法机构给她安排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邹秀虹(女)则枉法做出有罪辩护。 参与庭审有审判长吴文龙和审判员张巧玲(女),陪审员叫侯秀玲(女),梅县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彭秋红(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群招和李依秀被梅县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两年和两年三个月。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李依秀结束冤狱迫害,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李依秀结束冤狱回家
广东梅州两位老人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
广东梅州市李依秀和李群招老人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5554.html#201124235223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4742p.html#20116233037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广东省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李依秀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1、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委(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3号区委区政府后楼三楼 邮编:514700
电话:0753-2589696 传真2589696)
2、广东省梅县区委常委(2018年1月起任)、政法委书记(2020年4月左右起任):丘孝良,13502522413,住宅0753-2626888,男,汉族,1969年4月生,广东梅县区人。
3、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在职-)(分管反邪教):肖耀宗,原梅县区610办主任(2017年左右-2019年左右)住宅电话2312683,手机13902789902;
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委专职委员、原610办副主任(2017年) 赖强伟
5、广东省梅县区国保大队长(2018年左右起任):廖永浩,原雁洋派出所所长(2014年1月-2017年底或2018年初)
6、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原指挥室副指导员(2001年初):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
7、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6号 邮编:514700)
8、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2020年12月起任):李培军。
9、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判办公楼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邮政编码:514700 联系电话:0753-2589729 刑事审判庭办公电话:0753-2589713
10、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代院长、院长(2016年11月10日当选):魏伟辉,13823832438,住宅0753-2260852,男,1970年2月生。
11、参与非法庭审人员
梅县区法院:吴文龙 手机13823800298 宅电0753-2593656,张巧玲(女)、侯秀玲(女)
梅县区检察院:彭秋红(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宁看守所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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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展雄
梅县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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