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波
法轮功学员王淑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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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淑波(Wang,Shubo),
女 ,
56岁 ,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嘉荫农场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王淑波坚定修炼,当年曾进京上访,证实大法,遭绑架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在其家属被勒索七千元钱后被释放回家。 后来王淑波离开家乡去南方打工,在浙江省宁波市一家物流企业上班。由于王淑波学了大法后,知道要做一个更好的好人,平日里工作兢兢业业,在工作中能站在客户的角度,处处为客户着想,使很多客户愿意到她公司办理业务,领导也很高兴。所以在这个单位一直干了十多年。 二零一五年,因王淑波实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宁波市公安局警察多次到单位骚扰,给单位领导带来了很大压力。为了不给单位再添麻烦,王淑波辞职离开了。王淑波辗转来到佳木斯市。 在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期间,王淑波户籍所在地嘉荫农场公安局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她的下落,手机查找,多次骚扰王淑波的妹妹,打听王淑波的下落,也曾多次到王淑波租住的房子敲门。王淑波的邻居也曾经劝她搬家,可她没有搬家。 后来,王淑波的妹妹在嘉荫农场的医院工作,听说王淑波的信息已转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公安分局。二零一九年夏季,佳木斯市政法委搞扫黑行动,大肆骚扰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去王淑波住处敲门骚扰数次,均没有应答或开门。 二零二零年,一直在外地打工的王淑波女儿,因疫情原因来到了佳木斯市,和妈妈住在一起。当年秋季由于全国邪恶的清零行动,王淑波遭到自称社区人员的敲门骚扰,没给开门。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晚上六时许,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松林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到王淑波家里,非法抄家,野蛮地绑架了她。两个警察抓住王淑波的胳膊不让她动,另一个警察翻东西,掠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当时王淑波的女儿下班回来正好赶上,王淑波告诉她女儿:妈妈没有犯罪,不要怕。 王淑波女士被劫持到松林派出所,非法讯问后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由于疫情原因,佳木斯市看守所不再收任何人。后来松林派出所警察把王淑波女士送到桦南县拘留所非法关押。 第二天,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松林派出所警察把王淑波女儿赵楠竹找去做笔录,问她妈妈什么时间炼功的等问题,事后叫赵楠竹在询问笔录及非法抄家的物品清单上签字。王淑波的女儿一直也没拿到非法拘留票子,去派出所多次交涉无果。赵楠竹已为妈妈聘请了维权律师做辩护人,去到看守所会见。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松林派出所警察又把王淑波女士从桦南县拘留所移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律师第三次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了王淑波,得知,王淑波女士已于上月被非法批捕,不法警察构陷王淑波女士的材料现已在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律师第四次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王淑波,随后又去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与张宏伟交涉,得知王淑波女士已被构陷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律师接着就去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准备阅卷,被告知案卷刚到,尚未指定主审法官,还没有分卷,不能阅卷。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淑波女士,主审法官张伟宁、陪审员连克敏、付维强、书记员段兆容、公诉人张宏伟。 当法院的押解车载着王淑波女士开到法院,要开入法院左侧通道门时,赵楠竹急切的要见到妈妈,冲向押解车。这时押解车里下来两个法警,其中一个说:“你走开。”楠竹说:“我要见我妈!”法警说:“你想劫狱吗?”楠竹情绪有些激动,说:“我要进去!”法警用手推了一下她的左肩。楠竹喊说:“我要见我妈!”撕心裂肺的喊声,震荡着沉寂凝重时空。两个法警直奔楠竹挥着手说“再不走,我们就要强行执法了?”亲友过来安抚楠竹,对法警说:“请理解,孩子半年没有看见妈妈了。”法警说:“理解。”警车缓缓的开入法院大楼。 维权律师庭前询问公诉人指控王淑波,是指控“制作”还是“传播”?公诉人没有回答。 审判长张伟宁问,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王淑波回答“有异议,法轮功不是X教。我修炼后,身体变好了。”话没说完被张伟宁打断。张伟宁又问是否认罪认罚,王淑波回答“我信仰无罪,我不认罪、不认罚。” 最后王淑波说:“善待大法弟子是功德无量的。” 维权律师当庭顺畅的作了四十多分钟的辩护,有理有据,义正词严,因此法官不得不说休庭。中午十一时许,非法庭审结束,结果要在半个月后再公布。 赵楠竹和陪同亲友在法院外等着,还想看一眼妈妈王淑波,一直到下午三点多,等到法院的押解车出来开走后才离去。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上午十点,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淑波,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公诉人张宏伟和审判长张伟宁串通一气,阻止王淑波讲真相。辩护律师当庭提出新的质疑。这次非法庭审只进行了十五分钟,草草休庭,并没有当庭宣布结果。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做出非法的一审判决,并通知了辩护律师。王淑波被冤判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所谓刑期: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止。 王淑波女士现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近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获悉,王淑波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中院维持原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来自律师的消息,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淑波在佳木斯被枉判四年,今日被移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勒索钱财;
骚扰;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叫嚣“清零”-佳木斯松林派出所所长周围作恶多端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6647.html#2219223842
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淑波在佳木斯被枉判四年
被警察闯入家中绑架-佳木斯王淑波当庭表示信仰无罪
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7726.html#2173221812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6591.html#2163234115
王淑波在佳木斯市被非法关押已近一月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1402.html#21226231431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新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898号,电话:0454-8709811
王斌,院长(2021年7月27日任职)
周哲,原院长,办电:0454-8709801,手机:13504546655
卢铁亮,现任常务副院长
庞凤泉,现任副院长
王晓方,副院长,办电:0454-8709802 ,手机:13846199996
杨清江,副院长,办电:0454-8709803 ,手机:13945499990
岳强,副院长,办电:0454-8709805 ,手机:13504546666
张海燕,副院长,办电:0454-8709806 ,手机:13845477975
赵玉斌,副院长,办电:0454-8709807 ,手机:13298762222
张恩成,现任政工科科长
宋涛,男,刑庭庭长,办电:0454-8709816 ,手机:18903687999、13512645666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纪忠,办电:0454-8709817,手机:13091637128 (有时宋涛在背后指使,由他出面)
张伟宁,女,办电:0454-6210035(张伟宁是迫害王淑波的主审法官,此人于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队伍,2019年调入向阳区法院,现任向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吴锐利,检察长
吴畏,原检察长,手机:13836667777
黄永成,副检察长,手机:13945495555
汤浩洋,原副检察长(现已离开检察院),手机:13091635767
陈斌,副检察长,手机:13846163632
孟力群,副检察长,手机:13945484777
李利锋,公诉科科长,手机: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张宏伟,检察员(迫害王淑波的直接责任人)
佳木斯市看守所:
所长室:0454-8519118
刘洪伟,所长,手机:13945450877、18645450378
赵君平,副所长,手机:13555587516、18645450518
薛建功,教导员,手机:13803659333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兴城胡同34号,邮编:154003,区号:0454
刘东方,局长,办电:0454-8802655,手机:15945657333
刘雪峰,副局长,办电:0454-8208088,手机:15046425888、18645450201
栾晓磊,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即将退休)
郭大龙,副局长,手机:13845454444
王东颖,副局长,(现主管户政),手机:13836666936、18645450885
王永忠,办公室警察,办电:0454-8229227,手机:13314546566
王某某,办公室警察,手机:17713347175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门茂盛,大队长,手机:15765307222
张成,副队长,办电:0454-8634557,手机:13208408555、18645450809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松林派出所:
地址:向阳区松林街,邮编:154003,区号:0454,接警电话:0454-8434110
周围,所长,警号:053222,手机:18804542999、18545042999
刘忠武,教导员,警号:050392,手机:13846162777(原西林派出所副所长)
栾兆全,副所长,手机:13945472480
滕菲,材料内科,警号:053232,手机:13603694199
陈鹏,社区警察,警号:053292,手机:13845456346
侯鑫,社区警察,警号:053399,手机:18645415289
林景斌,社区警察,警号:051193,手机:13704545366
王厚懿,社区警察,警号:053296,手机:18324549231
赵帅,警察,手机:18249090555、15246462655
赵军,社区警察,警号:051189,手机:13089687466
娄月明,治安警察,警号:051737,手机:13224641237
姜晓峰,治安警察,警号:051745,手机:13946440110
于春宝,社区巡逻警察,警号:054106,手机:18645450607
代祥,社区巡逻警察,警号:053272,手机:18645459711
万肇良,社区巡逻警察,警号:053229,手机:13603698110
蒋欣瑶,户籍内科,警号:053235,手机:13945459957
刘维,综合保障警察,警号:053085,手机:13161862222
李英军,综合保障警察,警号:053697,手机:13512667058
佟会新,综合保障警察,警号:050820,办电:0454-8402233
于学龙,驻中医院警察,警号:050811,手机:13845413067
甘来源,警察,警号:053267,手机:130916577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佳木斯市看守所
向阳区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保卫派出所
松林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
嘉荫农场公安局
佳木斯市政法委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桦南林业局拘留所
桦南县行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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