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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秀

简介:
杨子秀
(Yang,Zixiu), 黑龙江省饶河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秋的一天,饶河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季成新和警察李小红到杨子秀家抄家,绑架杨子秀到拘留所,杨子秀被非法拘留15天后放回。

二零零二年正月十四日,饶河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季成新和四、五个不知名的警察,到杨子秀家非法抄家,之后,将杨子秀送拘留所,非法拘留11天后放回。

二零零四年的秋天,饶河县610办公室主任王伟强和警察李小红、魏新忠(现已退休)到杨子秀家非法抄家,将杨子秀非法拘留43天后放回。

二零一七年腊月二十日,警察周本成(现已退休)、李小红到杨子秀家非法抄家,抢走计算机、打印机、手机、两个电子书、皮箱、一百个空光盘等私人物品,还有现金一千二百元。连物品加现金,折合人民币大约六千多元。他们强拉硬扯,将杨子秀抬起后,扔上了警车。杨子秀的头部受到猛烈撞击,致使她晕过去了。

当时杨子秀被劫持到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到拘留所后,前十多天,杨子秀呕吐、不能进食,造成半身不遂症状。大年三十,杨子秀才被放回,共被非法拘留21天。

后来,杨子秀被迫流离失所五年后,才回家。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饶河县杨子秀被中共迫害的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刘立新,黑龙江省饶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警号094012,国保大队号07-09004。 李小红,黑龙江省饶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警号094013,国保大队号07-09005。 魏新忠,黑龙江省饶河县公安局警察(现已退休)。 周本成,黑龙江省饶河县公安局警察(现已退休)。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国安局 : 周本成魏新中
饶河县六一零 : 王维强
饶河公安局 : 李小红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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