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张玉莲

简介:
张玉莲
(Zhang,Yulian), 女 , 57岁 , 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

近日获悉,中卫市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绑架的约11位法轮功学员中,有景大夫(约55岁)、温玉秀(约67岁)、张玉莲(约50岁)。请知情者继续补充。

被宁夏中卫市公安绑架的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中,当前已知王顺琴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张玉莲及其他还不知名的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哪里不详。

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温玉秀、张玉莲,现(二零二一年)被监视居住。

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以卫沙检一部刑诉[2021]12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到沙坡头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仍被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仍被关押在银川看守所,王顺芹仍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仍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对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几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自己修炼受益的事实,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他们的律师及家属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晚上零点结束。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公诉人王舜坤。

沙坡头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洁六年、罚金两万元;郑永新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常秀娥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景玉玲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黄玉霞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王顺芹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温静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温玉秀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张玉莲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沙坡头区法院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书记员王婷。沙坡头区检察院公诉人王舜坤。

温玉秀、张玉莲因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七日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监视居住,目前情况不详,请知情者告知。(有消息说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非法起诉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
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郑永新等九人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8661.html#2349225444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98.html#21527225712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1596p.html#213223284
宁夏中卫市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补充
2020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16265.html#20129233611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5405.html#2011210216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5306p.html#201118232857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行政新区丽景街2号,邮编:755000。<br>区号:0955<br>电话:0955-7656800<br>院领导:张斌 党组书记、检察长 0955-7656789<br>李荣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788<br>贺继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31<br>杜新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13<br>莫吉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0955-7656818<br>王一宁:专委、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br>王加军: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818<br>王自银: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br>政工科:王丽娟科长 0955-7656819<br>雍孳萌、雍蓉、牟亦廷: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林发智: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林发智、王晓林: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王 芳: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00<br>王 茹:办公室主任 0955-7656828<br>马凯文:会计0955-7656826<br>案管中心:倪萍主任 0955-7656816<br>张晓东:苟晓笛、梁金凤、乔国祥: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815<br>法警队:张翔队长 0955-7656803<br>马志刚、张淑梅:法警 0955-7656823<br>拓守花:法警 0955-7032000<br>控申科、孙艳芳: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1<br>公诉科:徐家全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2<br>李 萍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7<br>乔 栋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32<br>周 洁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3 18295556880<br>张元耀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791<br>李如海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808<br>王舜坤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2<br>未检科:郭美玉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25<br>张 庚: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6<br>民行科:刘敏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12<br>侦监科:秦婷负责人、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11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18日 06:18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