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董志程一人在家,留了一张字条上写:我被派出所带走了。家里被子没有叠,家里被抄走电脑、打印机、打印纸、大法书、师父法像、优盘、TF卡、播放器等个人物品。
打电话问王顶堤派出所,说被人举报拘留3天,但3天后人没有回家,再问派出所答复说:上报了检察院批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法轮功学员董志程被非法批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津市南开区公安局 南开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1日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