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月中旬,泾川县公安局对三位退休多年在外地儿女处长期居住的法輪功学员(刘娟英、刘桂梅、李小燕)进行了迫害。派出本县公安与其居住地(外市)公安勾结,采用大数据摸清三位学员在外地居住房号与其子女所在单位,然后入室绑架,并非法搜走大法书籍。以开除其子女工作相要挟,逼学员在转化书上签字。一位学员还被非法拘回本县关押数日后长时期流离失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骚扰; 威胁/恐吓;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泾川县邪党今年夏秋以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泾川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2日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