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升
简介:
刘旭升(Liu,Xusheng),
男 ,
年龄未知 ,
河南省郑州信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张虎、刘旭升两人从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被五名严管队的犯人逼迫强制在操场上跑步;吃完午饭在室内罚站至下午两点后,又被犯人不断威胁到操场跑步,威胁跑的不快如何如何;到晚上吃完晚饭后又被罚站至晚十一点。当时是六、七月份,天气暴热。 郑州监狱的狱内警察经常指示犯人以“照顾法轮功学员”为名,以不同形式的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长期以禁闭的形式把大法弟子关在室内,不准出室外活动,不准打开水,不准互相说话,也不准和犯人说话,发现说话就无端的体罚、罚站、罚跑,少则7天以上,多则达6个月。 那里的十三监区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中心。大法弟子出狱前都要提前时间(长短不等)被调到回十三监区再受迫害(十三监区 监区长:姓李;副监区长:姓杨;监狱长:姓孙;狱镇科科长:赵洪杰)。 出狱前的一个月也被强行送往邪恶中心——十三监区,面对邪恶的各种转化班、组,第一组以犯人张金祥为组长和三个邪悟的成员,他们使用各种利诱手段:恶意中伤、污辱、谩骂等。第二组以邪悟犯人周红(南阳人)为组长及两个其他邪悟的人为成员,他们以学法为名进行欺骗,都未得逞。同时还有替政府做事的1.23事件(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所谓策划者刘云芳等人的继续欺骗。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许昌劳教所,简称“三所”)是恶党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魔窟。恶警强迫一个大法弟子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就给二万五千元奖金。恶警在利益驱使下,丧失良知,野蛮迫害大法弟子。下面是旭升在2005年非法关押在“三所”所亲眼看到的。 凡进“三所”的法轮大法弟子都被逼迫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如不屈服就要遭到毒打、电击、吊铐、延长劳动时间等。 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刘旭升到信阳肖店乡发真相资料,被肖店乡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八月七日下午,刘的家人见其一夜未归,就到肖店乡派出所去打听。警察态度非常恶劣,一度想绑架刘的家人,最后才告诉到信阳洋河分局要人。 八月九日,刘旭升的妻子晚上6点回家后,发现自家房间被打开过,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后来了解是信阳洋河分局二人、市公安局一人以及水利二局单位一人带着开锁的工匠非法打开家里防盗门,盗走笔记本二台,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移动硬盘一个,优盘一个,以及墙上挂的大法字画共七副。此次非法入室盗窃事件的带队者为信阳洋河分局警察张某。 八月十日,刘旭升的妻子与女儿以及其父母一起到信阳公安局洋河分局要人。洋河分局警察态度蛮横,将刘旭升的妻子与女儿分别带到询问室,并非法搜查其随身带的皮包。最后了解到刘旭升在8月6日被从肖店乡送到洋河分局,又于8月8日被非法关押到信阳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下午3点,信阳大法弟子刘旭升在信阳市平桥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公诉人平桥区检察院秦卫华在法庭上机械宣读了起诉书,以刑法“300条”为所谓的依据来构陷。刘旭升清晰理智的驳斥了这些谎言,告诉当庭的公检法人员,法轮功不是“X教”(注 :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在这个历史巨变的关键时刻,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跟随江泽民集团再继续犯罪,否则下场是可悲的。接着,律师也从刑法及宪法的角度有力的做了无罪辩护。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徐永琴不置一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庭审很快就草草收场,宣布合议。 信阳大法弟子司德利与刘旭升在开庭之后,至今没有宣判结果,却也不放人,依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刘旭升被非法判刑 3年,非法关押河南省郑州新密监狱。
迫害类型:
罚站;
其它酷刑;
毒打/殴打 ;
电击 ;
吊背铐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新密监狱现非法关押逾百名法轮功学员
河南信阳大法弟子司德利与刘旭升等被迫害近况
河南信阳大法弟子刘旭升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7510.html#16824224519
为利所驱 许昌劳教所恶警野蛮迫害大法弟子
郑州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暴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肖店乡派出所:376-3869316
信阳洋河分局警察张某13837685718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许昌市第三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郑州市监狱
信阳市第一看守所
郑州新密监狱
洋河分局
平桥区法院
:
徐永琴
平桥区检察院
:
秦卫华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31日 1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