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汉杰
简介:
董汉杰(Dong,Hanjie),
男 ,
60岁 ,
河北省涿州市矿山局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董汉杰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河北省冀东监狱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岁。董汉杰的遗体日前已被火化,家属将骨灰带回老家安葬。董汉杰父亲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家人还瞒着老人。董汉杰二零一五年初再次被非法判刑后,他父亲老泪纵横的说,“……回来还要抓,怎么叫个完,我八十多岁的人了,我还能做什么?” 董汉杰,男,军队团级转业,涿州市矿山局高级工程师。一九九五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学法炼功后身心得到了很大改善,几年没看过一次病,没吃过一片药;对名利看淡了,对个人利益也不去争了,在通讯站工作真正的杜绝了对客户的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而且用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处处为用户着想、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得到了全体职工的认可。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本着讲清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提升,强健人们身体的事实,抱着相信政府的诚意,董汉杰曾经两次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可是不但没人听取他的心声,反过来对他进行残酷的折磨,招来的是毒打、拘留、罚款、和送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涿州610办公室”和公安局政保科伙同矿山局以“怕”董汉杰在“十一”期间到北京上访为由,将他从工地找回,当晚被强行送进本市南马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基地”),非法拘禁长达六个月之久。 董汉杰生前在明慧网发表文章揭露说:“在洗脑班里,他们非法使用警具:电棍、橡胶棒、手铐、巴掌拳头更是家常,强制劳动,不让吃饱饭。‘法制教育基地’根本就不讲法制,是假‘法制’之名,行迫害之实。洗脑班从社会上雇佣流氓和打手,非法虐待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在到洗脑班后的前两个月,我一直在向洗脑班的负责人(包括610办公室主任李明)反映他们这样对待我是违反宪法的非法拘禁。然而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所采用的手段是‘流氓加棍棒’不讲道理的进行迫害。” 被非法关押六个月后,董汉杰被强行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天,并强加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的警察对他进行更加残酷的迫害:鞋底子打脸;电棍电;把人铐在窗户上站着五天五夜不让睡觉,致使双腿肿的象水桶一样粗;上绳(五花大绑捆绑着然后再用两个啤酒瓶子背进绳子里加劲,然后用电棍电全身,十几分钟后,解开绳子叫刑事犯抓着手猛烈的抖动,此时双臂双手疼痛难忍,行完刑双手都无法动,一动就剜心透骨的痛。);面壁;睡死人床(两只手分别铐在单人床的一头的两端,两脚用绳子拴在单人床的另一头,身体再用绳子缠上不能动长达十五天之久。);手铐在暖气上不让动,生活就在一个马扎子和一个方凳上(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有一次在劳教所被打断了一根肋骨后昏死过去,醒来后又把他用绳子捆在椅子上。 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期间,董汉杰在劳教所被以李大勇为首的十几名警察用细绳绑,手铐吊等多种酷刑强迫他“转化”。他嘴上滴着血,电棍顶着脖颈连续放电,全身上下电击的褐色斑圈象马蜂窝一样,还有多处被细绳勒过的痕迹。之后铐在暖气管上,双脚勉强着地,长达一个多月。到“严管班”后,每天强制做奴工十八、九个小时。二零零三年董汉杰声明高压下的“转化”作废,警察对他上绳、电击、木棍打。同年从八月六日到九月六日,因不改答卷被李大勇吊挂在铁栅栏上一月之久,致使双腿浮肿,得两人架着走;之后把他和疥疮病犯人关在一起,使其染上疥疮,奇痒难忍。非法劳教到期后不放人回家,又非法超期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号,由涿州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和矿山局一起在董汉杰患有心衰、肾衰、双膝盖以下部位浮肿的情况下把他送往保定小白楼洗脑班,第二天将他送往保定第二医院检查,因身体不合格三天后从医院走出。从进入保定小白楼洗脑班到从医院走出仅三天的时间,矿山局在他被非法关进小白楼洗脑班的第二天将两万元拨给了小白楼洗脑班,而矿山局在事后将这两万元从他个人的退休金中,以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数额非法强行扣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董汉杰在涿固路塔东村贴真相遭清凉寺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涿州市拘留所,他一直绝食抵制迫害,被涿州市第二康复医院强迫灌食,在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的情况下,五月二十六日被涿州市国保大队李明、叶军、杨玉刚等强行送往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继续迫害,在血压、心脏出现严重病态后,又被送往涿州南马洗脑班迫害,在生命垂危时才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河北保定和涿州公安恶警分四路到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邢俊花的住处绑架、抄家。董汉杰等三人先被非法关押在涿州市刑警队,遭酷刑铁椅子折磨五天六夜,后被转到涿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董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被转往冀东监狱继续迫害。冀东监狱狱政处直接把他非法关押在二支队严管队,对在看守所期间被迫害的身体已很虚弱的董汉杰强迫罚站,导致他双下肢肿胀、疼痛、麻木,心房纤颤,一度出现生命危险。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董汉杰再次被涿州市国保大队杨玉刚带领北京国安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涿州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董汉杰、高春莲等法轮功学员于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开庭。当公诉人罗列完董汉杰所谓的“犯罪证据”后,辩护律师张传力义正词严质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汉杰纯属于个人信仰,到底破坏国家哪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不敢抬头,哑口无言。律师辩护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正当合法权利,连父母都无权干涉。法律明确规定信仰自由。 律师又指出公安机关抓获董汉杰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在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认为“犯罪证据”被非法扣押。董汉杰当时骑的电动车和随身携带的东西也不翼而飞,在搜查清单中没有体现。以及“证据”上同一事情却有不同时间,同一签字却明显笔迹不同,这一系列明显表明公安机关在造假!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审。董汉杰、张海洋的律师据悉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参加所谓“庭审”,法官依旧开庭(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没有到庭,是不能开庭的)。董汉杰在为自己辩护时始终面带微笑,逻辑很清晰的利用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证明法轮功是合理合法的,并善意的讲明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告诉人们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任何组织,完全自愿修炼,去除执着,不断升华自己。 经过两次非法庭审后,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董汉杰与高春莲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上诉,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保定中级法院未开庭维持一审判决。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董汉杰的律师还曾去涿州看守所会见过他,说他人精神状态很好,身体看起来也很好,只是有些瘦;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左右,家里人还去看守所会见过他,随后他被劫持到冀东监狱。 不到两个月,便传来噩耗。冀东监狱对家属声称董汉杰是“突发心脏病死亡”。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左右,河北省涿州市矿山局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董汉杰被劫持到冀东分局第五监狱,因董汉杰坚持信仰法轮功,不“转化”,不写“四书”,所在监区恶警把他关押到监狱的严管监区。 所谓的严管监区就是迫害折磨人的地方,被关押在这个严管监区的犯人每天就吃3个小窝窝头,不给菜吃,一点油水都没有,还得遭受各种体罚,电棍电击折磨,穿不暖睡不好,基本上凡是关在这里的不服从改造的犯人,关押一个月,都被收拾的服服帖帖老老实实的。而针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一直关押到“转化”为止。 在监狱狱长高立江,副狱长王秀军(音),副狱长赵建新,教育科科长王森虎,副科长李鹏等人的谋划下,把董汉杰关押到严管监区,指使当时的严管监区区长李宏力对董汉杰进行迫害。在里面,董汉杰长期遭受饥饿,电棍电击,不让他睡觉等各种非人的折磨。不到两个月时间,董汉杰面容枯槁,脸色惨白,器官衰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副狱长赵建新亲自上阵对董汉杰进行“转化”迫害,因其坚持信仰,不“转化”,气急败坏的赵建新开始扇董汉杰嘴巴子,由于当时董汉杰身体已经被折磨得很弱了,没打几下,突然就倒地,不省人事,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就这样被迫害致死。监狱怕担责任,对家属说董汉杰是突发心脏病死亡。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其它酷刑;
铐在某处上;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坐/锁在铁椅子上;
抄家;
摧残性灌食;
非法判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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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部门及人员电话:
涿州市邪党委:办公室0312-3979028书记王舟13931216018宅0312-3075720
涿州市政府:0312-3979088
涿州市政法委:
书记刘铁英13731238666办0312-3853866宅0312-2018566
防范办0312-3636250
涿州市公安局:
电话0312-3852398
局长李栋梁13313232066办0312-3853866宅0312-3867666
国保大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13333126780
拘留所0312-3909411
看守所0312-3909639
司法局局长王玉峰 办0312-3633405
涿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0312)3852132
以下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国保队长(业军):手机:13333126638,13703361286
国保大队副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
大案队:邢术锦13333126626
刑警四队;赵增健13333126678
刑警五队:杨贵福13833081618
林屯派出所所长:刘景生13333126919
涿州市看守所:0312--3909446
保定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庭长崔曙光0312-3103101
涿州法院:
电话:0312-3852325
一审负责法官裴燕 0312-6672973
立案庭韩姓人员:0312-38523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法院
:
裴燕,
张秋瑾
保定劳教所
:
刘越胜,
刘庆勇
涿州看守所
冀东监狱
保定八里庄劳教所(保定劳教所)
:
李大勇
保定市政府
:
于群
保定市中级法院
:
崔曙光
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杨玉刚
河北冀东第五监狱
:
高立江,
王秀军,
赵建新,
王森虎,
李鹏,
李宏力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10日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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