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岳秀华和赵凤军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判刑,岳秀华被冤判二年半、罚款五千元;赵凤军被冤判四年、罚款八千元。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7835.html#2012312057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谷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4日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