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琪
简介:
王美琪(Wang,Meiqi),
女 ,
吉林省通化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张巧蕾向人讲述法轮大法真相,并告诉人们避疫良方,被警察绑架,二十八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同年十二月九日再遭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 张巧蕾的丈夫早逝,她的父母双亡,两位姐姐和还在读大学的女儿王美琪一直在为营救张巧蕾奔走呼吁,走访、控告、维权。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美琪与二姨张巧云、三姨张巧秀,应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朱文鑫之约,去取张巧蕾的批捕书时,被诱捕。国保大队勾结通化县派出所警察以所谓“扰乱办公秩序”的罪名报复性绑架三位家属。 王美琪与三姨张巧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姨被非法拘留十三天。王美琪考研都是极力争取的“假期”,考研结束再被非法拘留。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上午张巧蕾的女儿把《举报信》和《我要妈妈回家》邮到柳河县检察院、法院、通化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通化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二月二十日,张巧蕾家人用平信将《举报信》和《我要妈妈回家》等材料,邮寄给通化县纪委书记张巍、通化市公安纪检监察组长马涛、通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峰、通化县政府妇联主任栗敏。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鉴于非法批捕张巧蕾的检察官是通化县检察院李宗原,张巧蕾的家人向柳河县检察院等机构相关人员控告李宗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晚,王美琪被柳河县公安局、通化县公安局国保队长徐岩等,在位于四平市的吉林师范大学绑架,寝室被非法查抄,之后连夜把她带回通化县公安局。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巧蕾的二姐张巧云、三姐张巧秀,刚下楼没走多远,就被通化县公安局跟踪、绑架。有一个姓刘的通化县国保大队的警察,打电话说:徐队,她们出来了,两个人。 自称姓于的柳河县公安局的人非法审讯她们,问的都是张巧秀、王美琪向各部门控告通化县、柳河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事。当天下午张巧云被放回。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张巧秀、王美琪被柳河检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构陷案卷已到柳河县法院。 张巧蕾姐姐张巧秀,女儿王美琪的构陷案卷,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到达柳河县检察院,七月五日到达柳河县法院。法院拒不提供主审法官和案件进展的任何信息,只说“涉密”。 法轮功学员王美琪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具体情况不详。 二零二二年一月份,王美琪被送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吉林省通化县法轮功学员张巧蕾的姐姐张巧秀及女儿王美琪现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张巧秀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送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王美琪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送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 张巧秀和王美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被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五月八日-十二日是王美琪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校方给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姜辉打电话要求王美琪参加论文答辩,否则不给发毕业证,姜辉没同意,导致王美琪没能参加论文答辩,念了四年大学没拿到毕业证,研究生考上了也不能念了。 张巧秀和王美琪为张巧蕾鸣冤而被绑架,却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判刑。 张巧秀和王美琪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结束三年半冤狱。一早7点多钟,亲友就赶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去接人。监狱说,得等通化公安局的人到,并把亲友支到后门等候。 一直到11点,通化来人,直接进院,把张巧秀和王美琪拉着就走,家属的车只好紧随其后往通化追去。十月十九日当天,张巧秀和王美琪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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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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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成 0435- 5224266
政法委防处办高万玉(610)5235610
政法委 罗宇13732866210 办公室5224909
派出所茂山警区警长白玉玺 18743511709警号560183
派出所东安警区警察赵梓含 17848956034警号56003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县公安局
吉林省女子监狱(黑嘴子监狱)
柳河县公安局
通化市看守所
柳河县法院
柳河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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