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康会年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冤判薛培栋(当时已72岁)七年、高武成(53岁)三年六个月、李婉春(54岁)判缓刑四年、王丽萍(51岁)判缓刑四年。并诈取学员家属钱财数万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泾川县近年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部份官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3日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