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满珍
简介:
葛满珍(Ge,Manzhen),
女 ,
四十多岁 ,
新建县大法弟子。葛满珍于2000年10月份进北京证实大法,后关押新建看守所,因她们绝食被放出。新建县大法弟子葛满珍,因不顺从恶警,就被恶警叫来几个“三互”,其中一个是体校的吸毒者,狠狠的将她往死里打。 江西学员葛满珍就一假新闻给江西电视二台的信 江西电视二台晚间800节目组的全体工作人员: 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半个月前你们播放了一则关于龚千溪引起的新闻,我就是他的妻子葛满珍,同时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晚间800节目一向是报道真实新闻的,但这次报道与我们夫妻矛盾的真相不符,失去了真实性,我想作为新闻工作人员,应当向人民群众反映真实请况,才不失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的称号,我写这封信是希望你们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被人利用,也不应利用其人,如果你们仅仅是针对我个人,我可以忍受,无须写这封信;但你们不应由此去诬蔑、诋毁法轮功,欺骗广大的人民群众,我想这是极不负责任的。 自从与他结婚后,他就开始对我百般刁难,挨打挨骂成了家常便饭。你们知道吗?他这次打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三千元钱而主动交还给了失主。 3000元钱无疑是一笔飞来横财,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不应当要别人的东西,要用"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可我的丈夫不是修炼的人,当他知道后心里感到十分气恨,责怨我不该把钱还给失主,从此他对我越加不好了。。。。。。。。他的脚被玻璃划破了,并不是你们所报道的说是我用刀砍的。 他打我时,我曾几次到派出所求救,可派出所的人不予理采。龚千溪看派出所的人不管,便更加疯狂,用木棍狠狠地打我,越打越厉害,一直打得我晕了过去,两个多小时不醒人事。地上吐的血被龚千溪用水冲掉了,醒来后,他还不放过我,我出于无奈,为了自卫,慌乱中顺手摸到一根木片,往他头上打了一下,谁知当时木片上有个钉子,把他的头划破了,并不是我用刀砍的。龚千溪因此恼羞成怒,往死里打我,为了逃命,我强忍全身疼痛拼命跑到了象湖派出所求救。。。。。。。 上午在郊区公安局验伤,我前边肋骨被打裂两根,后边肋骨被打裂了一根,胸前肺部被打肿,肝部疼痛,左手差点被打断,小便三、四天带血,吐出来的痰中带血。法医说:“按你这样的伤,你丈夫最少要判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可到下午时一切都变了,说龚千溪比我的伤情更重,但不见验伤证明,并要我补偿他三千五百元钱的医药费,而龚千溪只需给我三百五十元钱的补偿。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如此惩善扬恶、亵渎法律尊严的行径十分令人费解,其中奥妙不言而喻。整个象湖知情者都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而新闻报道中有一个作伪证的人,说是我炼功走火入魔,用刀砍杀他人的。而这个人是龚千溪用三百元钱买通了一个精神有毛病的养狗人作的伪证,。。。。。。 有人叫我到妇联去告龚千溪,我没去,因为我是个修炼的人,炼功人要重德,应当宽以待人:只希望他能悔过自新。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将骗局扩展到了新闻媒体,用谎言欺骗你们电台,并利用你们电台欺骗群众,同时还对法轮功进行恶毒攻击,使宇宙大法和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及千百万真修向善的大法弟子遭受不白之冤,这使我十分痛心。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2000年12月26日大陆综合消息-江西省新建县消息
江西学员葛满珍就一假新闻给江西电视二台的信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西电视台部分电话 总编室+867918326017 政治部+867918337896 二套节目部+867918337804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政府办公室+867916513927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派出所+867916532445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辛集市看守所
江西电视二台
十里分局一科人保部610
:
宋波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
吕秀英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日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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