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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英

简介:
刘秀英
(Liu,Xiuying), 女 , 广州市花都区法轮功学员,湖南省洪江市人,家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谭村。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刘秀英因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分别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张翠娟和刘秀英在家中被花都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警察对她们非法抄家后将她们劫持到花都区看守所。

张翠娟于八月二十六日被批准逮捕,刘秀英于八月十日以取保的方式回家。关押迫害的借口还有:张翠娟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在广州市华都区大华村兴隆社向居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骑电动车搭载刘秀英在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天贵路、龙珠路等地公交车站,十字路口以及电线杆张贴印有法轮功救人用的标语。刘秀英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七日在花都区横潭村发放法轮功救人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张翠娟、刘秀英被荔湾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非法批捕抄家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张翠娟、刘秀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广东省广州张翠娟、刘秀英被非法抓捕拘留并抄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1、荔湾区检察院(荔湾区检察院和法院是迫害广州市法轮功学员的两个定点检察院和法院之一) 检察长李江海,2021年底上任,原广州市检察院检委会成员,1969年8月28日出生,13925121659 原检察长刘建军,2021年底任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13802959181 2、荔湾区法院 院长罗少雄,2021年底上任,原广东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庭长,1968年4月23日出生,13802910883 副院长何国秋,13802832908 纪检组长黄俭文,13602769393 副院长罗伟成,18928919938 副院长招汝荣,18928919912 副院长蒋斌,18928919929 政治部主任陈智缨,18926130112 办案人员电话:19811981836张警 19811981344李警。 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龙溪272号 电话:020-81632967 81632966 83006073 83006089 83005854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荔湾区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990路车运动场站对面)邮编:510378<br>荔湾区法院办公电话:020-81266702 020-81600133<br>[刑庭] 02081600561、02081600795,传真:02081600563<br>院长:姚义堂02081600256、13808877393<br>副院长:何国秋02083006002、13802832908<br>副院长:杨伟军02081600399、18988932318<br>[办公室] 主任:吴伟华02081600759、18928919962<br>副调研员:刘元明02081600763、13076874951<br>[党组] 成员:胡海明02081607881、18928919948<br>[政工办] 主任:温里君02081600755、18926130102<br>[执行局 ]局长:招汝荣02081600772、18928919912
广州白云区法院
花都看守所
花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文科13902393115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0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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