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
简介:
李春艳(Li,Chunyan),
女 ,
年龄未知 ,
与丈夫高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郊区敖其镇兴利村人。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上午,高军、李春艳夫妇在江川农场经营的装潢材料商店里,闯入了几个江川派出所的警察。警察绑架了当时在店里的李春艳,非法抄走了店里的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私家车钥匙、打印纸等私人物品。 李春艳的丈夫高军在当天出外办事,当他得知妻子被绑架的消息后,就没有回到商店,商店被迫关门停业。随后,江川派出所所长用李春艳的手机给高军打电话,说监控摄像头拍到了高军夫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要求高军回到江川派出所接受处理。并威胁说:“如果不回当地,就要通缉。” 几天后,高军得到消息,李春艳已经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 二月二十一日中国大年初十,江川派出所三个警察(其中一个姓刘、一个姓李)跨区来到高军的户籍所在地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兴利村。在高军父母家,警察询问高军去向。高军父亲说他们联系不上高军,高军过年也没回来。警察对高军的父母哄骗说,让高军回农场后把事情经过说清楚,签了今后不修炼的保证书,就把这个事了结了,也不能总在外面跑跑颠颠的。 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江川派出所警察威胁高军的亲属,如果高军不回江川,第二天就要通缉他。亲属不堪重负,让高军必须尽快回江川农场。 高军回到江川农场后,警察就把高军非法关入派出所审讯室,非法审讯。期间,只给了高军一次泡面;之后,不给水、不给饭。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八点,高军被“取保候审”后,才回到了家中。 警察给高军办理“取保候审”时,要求提供担保人,并以担保人的农场土地、终生退休金、孩子考公务员资格等作为担保条件。 目前,高军被“监视居住”。李春艳已经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一个多月。江川派出所警察对高军说,高军夫妇的案子需等待案件经相关的所谓“程序”后,由法院审理判决。 参与迫害高军夫妇的人分别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江川派出所等各级部门的人员。 近日被告知“案卷”已到达法院阶段,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前将开庭审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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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鸭山市看守所
红兴隆分局
江川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1日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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