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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凤

简介:
吴永凤
(Wu,Yongfeng), 女 , 41岁 , 洛阳市洛龙区法轮功学员,原籍河北省沧州,大学毕业,是一名工程造价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早上6点多,河南洛阳市洛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吴永凤的家里,随即将吴永凤和不修炼的丈夫绑架至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私人物品,家中留下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儿。当天,洛龙区公安局国保队长毛永及相关警察,以《刑法》第300条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吴永凤非法刑事拘留。

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一点,吴永凤的丈夫被非法“取保候审”释放回家。吴永凤仍被非法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遭受着严重的迫害。五个月后,八月二十三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将构陷吴永凤的违法案卷,非法起诉至洛龙区法院。

据了解,吴永凤为了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在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小区监控拍到。依据监控资料,洛龙公安分局在洛阳牡丹花会前,绑架所谓掌握行踪的法轮功学员。

吴永凤、贺飞夫妇,二零二二年三月被非法判刑。吴永凤被枉判四年,罚款5000元;贺飞被枉判二年缓三年,罚款3000元。冤案上诉至洛阳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原判。

贺飞去拿判决书时,邪党人员吓唬贺飞说:不许再请律师了,只要签字请律师,就把缓刑去掉,抓你进去。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起诉绑架/劫持非法拘留威胁/恐吓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洛阳优秀工程造价师吴永凤与丈夫被枉判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46931.html#22728223517
优秀工程造价师吴永凤遭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3086p.html#214623355

相关单位及个人:
洛阳市中级法院主要责任人: 审判长:郭士骞 审判员:李伟强 陪审员:李晓丹 迫害吴永凤夫妻的直接责任人: 国保队长:毛永 检察院检察员:何小文 法院法官:李伟强 洛阳市中级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 邮编:471003 区号:0379 高建伟 检察长 13938891369 64359801 金鹏华 副检察长 13937939936 64359701 赵晋予 副检察长 13903791163 64359709 徐鸿森 副检察长 15903796977 64359702 郑建刚 副检察长 13703883818 64359710 周武农 副检察长 13703495005 64359703 孙国杰 副检察长 13939919996 64359705 王建新 副检察长 13938872988 64359810 刘志强 副检察长 13903887798 64359716 李汝浦 政治部主任 13803886668 64359708 刘赤炜 13803799593 64359809 张敬北 13838856188 64359811 王朝宏 纪检组长 15036951315 64359805 陈 乐 办公室副主任 18337966688 64359700 蔡金良 13707690886 张春栓 13903792219 李伟新 公诉局局长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中级法院 邮编:471000 电话区号:0379 曲海滨 市人民中级法院院长 18703799195 0379—63369001(办电) 潘跃运 中级法院副院长(主管刑庭)13603965111 0379—63369968、63185841(办电) 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邮编:471000 电话区号:0379 局长:李保兴 15703799777 党委副书记:马运涛 13837967999 洛阳市政法委书记: 尚英照 政法委书记 13837912012 6332283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洛阳看守所
洛阳市中级法院
洛龙区公安分局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区分局<br>电话:0379-63135000
洛龙区检察院
洛龙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31日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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