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露
简介:
刘俊露(Liu,Jun[lou;lu]),
女 ,
年龄未知 ,
大法学员刘俊露被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八监区,2004年初,恶警逼迫大法弟子写“三书”,刘俊露不写“三书”,恶警焦玲玲就指使犯人将刘俊露拖到宿舍扒光衣服后绑上,使其直不起腰,受尽了折磨。刘俊露二零零三年一月非法判刑十一年。零五年三月,大法弟子王虹被恶人挂上牌子,牌子上写了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话,被逼在三楼车间前撅着。刘俊露看到后在四楼车间找到焦玲玲的办公室抗议。恶警焦玲玲便指使犯人把刘俊露的手背到后面,用手铐扣上,白天在车间站着,晚上进行流氓式迫害,三天晚上三个样,其中一个晚上将刘俊露的衣服扒光,手脚都带上铐子,一只脚挂起来,往刘俊露身上写诬陷大法和师父的话,又动刘俊露的下身,在水房内,把窗户打开,往身上浇凉水。犯人穿着鞋上去踩刘俊露戴铐子的手,致使刘俊露左手臂几个月不能抬起,后虽能活动了,但手腕处的伤痕仍明显可见。从二零零四年七月开始停吃细粮,每顿只允许吃窝头,并限量,最多四个,或者一个,两个,吃一个或两个根本吃不饱,长达半年之久。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人身侮辱 ;
非法判刑;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
吊绑/吊瓶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大北女子监狱八大队恶警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在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八监区遭受的残酷折磨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加迫害的犯人:邓秀杰(杀人犯,缓二,零五年十月出监),李秀军(杀人犯,判十五年徒刑),张敏(诈骗犯,六年),姜秀婷(杀人犯,无期徒刑),任霞(抢劫犯,十一年),李红,王敬之,贵丽娇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焦玲玲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28日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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