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艳
简介:
王春艳(Wang,Chunyan),
女 ,
55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王春艳被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侯海超、年景生、牛娜娜等法轮功学员。此次绑架是黑龙江省公安厅610杨波一伙,指使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实施,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的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七道街与中兴街交叉口,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的办公地点,目前在清明四道街立交桥下的白色小楼里。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王春艳等法轮功学员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家,后来又被绑架,六月十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哈尔滨铁路法院对王春艳非法判刑三年,王春艳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鸭子圈)。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并不通知家人。王春艳的孩子突然找不到母亲,着急上火,到处找,最后在看守所里才找到。 二零二二年初王春艳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隔离一个月后,二零二二年一月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六楼十组,组长是恶犯原竟芳。 王春艳来到八监区的当天,被搜身检查,所有的物品被翻个底朝上,恶人们把认为违禁的东西给扔了。当天,王春艳与其他刚刚绑架到八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恶犯帮教们分别劫持到小件晾衣室、仓库、厕所、水房、洗浴室、大厅等处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单独关押。王春艳被单独弄到厕所,酷刑坐小凳,被憋尿,被恶犯打嘴巴子。 二零二二年二月王春艳被劫持到609组,组长李媛。王春艳被分到609上铺,王春艳与法轮功学员高淑英说了几句话,因为刚见面说的只不过是互相问候的话,李媛马上出去了,一、两分钟又回到了监舍,命令王春艳立刻搬行李,调到对面墙角挨着水池的那个上铺,高淑英是挨着窗户的铺位,王春艳调的铺是隔着一条过道,是这个监舍中离高淑英最远的铺位,李媛命令王春艳和高淑英的包夹们:看好她们!不许她们说话!不许她们互送东西!看不好,包夹和五联保一起受罚! 王春艳因为刚到监狱,一些日用品、身上穿的衣服是到监狱后借的,被单子是借的,暖壶、洗脸盆、凳子、棉衣裤等都没有,这些生活必需品不但王春艳没有,很多新来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组长、包夹不让其他法轮功学员给,以此来要挟法轮功学员逼迫写邪恶的「四书」。 王春艳每天被李媛、孙晶、原竟芳等恶犯逼迫坐小凳、看诋毁法轮功的材料,不让王春艳与法轮功学员接触,同监舍的也不让,连互相对视都不可以,每天都被包夹、包教们贴身包夹着,轮番唇枪舌剑迫害。一天晚上六点多钟,李媛又逼迫王春艳写「四书」,王春艳不写,李媛立即找来孙晶、原竟芳等包教把王春艳拽到水房等处,罚坐小凳子,轮番攻击迫害。 王春艳刚到监狱,不让下楼,王春艳也与高淑英一样,轮流值日比别人多值一天。值日活很多,一天三顿饭刷公用饭盆、饭桶、饭勺,给大家分饭、菜,监舍里所有的门、窗、门框、窗框,大玻璃,水池、厕所,每顿饭后擦地、水池和厕所里的所有墙砖,一天的接水等。特别是水池和厕所,大家随时使用,滴上水、脏一点就得檫干净,每天晚饭后还要把这些全部收拾好、擦洗干净,特别是厕所,大家洗澡、洗衣服、上厕所后弄的湿漉漉脏兮兮的,每块墙砖都得檫,地上、台阶上,便池里外都得用小鞋刷(没有别的工具)一点一点的蘸着洗衣粉涮,清水冲后,再用干净抹布擦干净。作为长期关押在监狱被摧残折磨,营养、体力都跟不上,身体虚弱的法轮功学员来说已经很难了。可是每次值日一天全都收拾到位后,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了,想要上床歇一会时,恶犯李媛就故意开始在厕所洗澡,一盆一盆的用水冲澡,监舍就这么点地方,脏水流的到处都是,大玻璃上、墙砖上溅的到处都是,而且值日生还得伺候着,随时给她递暖壶热水、递毛巾、接凉水,流出来的水随时擦,要不就流到床底下等处。李媛一洗就两个来小时,每次都到晚上九点左右,她洗完,值日生还得再重新收拾屋子。609监舍的三个法轮功学员都比犯人多值日一倍,而且还随时被恶犯李媛及其他包夹欺辱、谩骂、逼迫。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王春艳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被迫害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6585.html#2217234049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3875.html#214262232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王敏,
袁竟芳
哈尔滨市看守所
铁路法院
哈尔滨铁路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4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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