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斌)
简介:
李彬(斌)(Li,Bin(bin)),
男 ,
50岁左右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泊头市河东车站派出所协警崔艳红等人带领河南安阳市文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名警察闯到李彬家,查抄三个多小时,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师父大法像、笔记本电脑等一些私人物品并绑架李彬。 当天下午四点多,河南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把李彬带回内黄县,他们带着搜查令来的。安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把李彬关押到安阳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上旬,李彬的妻子去安阳市看守所给李彬送东西,看守所不允许家属存钱、存衣物,李彬的妻子两次到看守所都落空。 二零二一年六月五日,李彬的妻子接到安阳市文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告知李斌被文峰区检察院批捕。次日收到批捕通知书,所谓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过年时贴的“福”字也被列为所谓“罪证”, 这些福字上同时有“真善忍”字样。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泊头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彬家骚扰。 此后家属聘请了律师跟进,六月份家属和律师去了李彬被非法关押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内黄县公安跟律师说,这起案件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可能七月一日过后会起诉。内黄公安是协助安阳文峰分局办案。李彬转发的文章不涉及法轮功,只是揭露中共恶党阴暗的文章,属于“寻衅滋事”。但是在家里搜到的法轮功宣传品有几百份,就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施逮捕、起诉入罪。 此后家属多次督促律师追踪案件进展,律师一直跟内黄县的办案警察联系,跟进李斌的案件。八月三十日,律师接到公安电话,告知构陷李彬的案件已经移交到文峰区检察院。律师告诉了家属,随后致电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检察院案管办接电话的办案人员说“查无此人”。 律师一直多次打电话询问,可是始终得到的答复是查无此人,律师说,公安已经在八月三十日告诉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可是案管办的人坚持“查无此人”,还跟律师说,可能案件很多,案件没能录入系统,等录入系统就及时通知律师。 十月十五日,律师考虑到检察院办案的最长日期已经到了,案子该到法院了,再次打电话到文峰区检察院,可是案管办的人仍然坚持“查无此人”。十月十八日再次询问还是“查无此人”。 十月二十一日,律师再次联系公安确认,公安明确告诉八月三十日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并告诉交到了谁的手上,律师随后打电话到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员依然回复“查无此人”。 十一月三日,律师打电话到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说李斌的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律师赶紧联系家属,决定安排一下做完核酸检测,就去文峰区检察院。 十一月六日一场大雪横扫中国,家属和律师没有来得及及时赶去阅卷,等到十一月九日可以上路了,律师再次打电话到文峰区检察院接洽阅卷事宜,结果没有人接电话。 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与家属赶到文峰区检察院,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当着律师依然说“查无此人”,律师说,你们十一月三日就让我们可以过去了,怎么又查无此人啊。案管办人员慌忙再查,后来告诉律师十月四日已经交到法院了。 随后家属和律师会见李斌商讨开庭辩护的事,先去看守所见李彬,李彬说十一月十日已经被视频开庭。 家属和律师感到非常气愤。律师说打了十多次的电话给检察院,始终说查不到,没有这个案子。检察院不但不让阅卷,而且还没有通知家属就开庭了,家属雇了律师不通知,却指定了一个官派的援助律师。 随后家属和律师找到文峰区检察院,门卫不让进门。打电话找负责案管办的是尤建,却没有人接,打电话找公诉人张慧杰,仍然没人接电话。而负责审判的文峰区法官王瑞霞曾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罚款五万元。李彬正在上诉中(安阳市中级法院)。 安阳市公检法相关人员违法违宪、罔顾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参与迫害人员: 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制造伪证警察:刘韦鸣、王俊安。 文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尤建(负责案管办)。 文峰区法院主审法官:王瑞霞,文峰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慧杰。 安阳市中级法院 ,二审法庭认为证据不实。侦察机关又非法补充所谓“证据”:把一审判决后,李斌被非法关押10个多月后现在微信群的人,和新打开的群的人都算上,报给二审法庭,滑稽可笑。 二零二二年四月份中旬李斌的律师接到河南安阳市法院的电话:河南省中级法院仍无视法律,枉判李斌维持一审法官的非法判决。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李斌被送往河南省郑州监狱迫害。 日前噩耗传来,李彬的老父亲在中秋月圆之际,突然离世。李彬的妻子给郑州监狱打了几个电话,要求让李彬回来一趟送父亲最后一程。而接电话的狱警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李彬的亲朋、邻里得知后都十分气愤。(二零二二年九月)
迫害类型: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骚扰;
迫害亲属;
非法审判;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4623.html#24112221428
河北泊头市段志生被非法秘密判入狱
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河南警察“跨省”绑架迫害
公认的好人遭冤刑七年-八旬父亲悲愤离世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6181.html#22712231043
河北省泊头李彬被河南安阳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非法枉判七年半,罚款五万元
河北李斌被判七年半-二审法庭认为一审证据不实
聊天发信息-河北李彬被枉判七年半
河南安阳公安局副局长、维稳办头目韩保强遭报被查
阻律师介入-河南安阳文峰检察院谎称“查无此人”
河北李彬被河南安阳市公检法劫持构陷、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7601.html#21629224110
遭河南警察跨省绑架-河北泊头市李彬被非法批捕
河北泊头市李彬被河南安阳市警察跨省绑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25706.html#2151423113
河北省泊头市法轮功学员李彬被跨省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文峰区法院主审法官:王瑞霞,0372 2097312
安阳市文峰区政法委书记李向杰
文峰区六一零头目:侯尚法0372-5396287 13700716959
六一零副头目:赵连生0372-5100154 13937226667,在安阳市文峰区六一零专职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身份证号:410503197502021018。
文峰区六一零办公电话:0372-5913402 、0372-5100154
文峰区六一零办公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文峰区委办公大楼东侧文峰区信访局院内
文峰区检察院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946号 邮编:455000 电话区号:0372
公诉科科长 刘志英(女) 40来岁,0372-5102189
公诉科 常亚科(女)0372-5102189
原公诉科科长 郝晓红 0372-5102161 13137216161
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科长 崔慧斌 0372-5102131 18537218258
副科长 谢倩 0372-5102131 18537219011
副科长 张慧杰 0372-5102159 18537218959
科员 陈振光 0372-5102131 18537218611
科员 王菲 0372-5102131
副检察长 尤建
0372 521006
521003
52100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内黄县公安局
安阳市看守所
文峰公安分局
泊头市河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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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艳宏
文峰区检察院
安阳市检察院
安阳市中级法院
安阳县法院
泊头市车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5日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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