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克华
简介:
魏克华(Wei,Kehua),
女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过,六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正在刘国秀家里,造成都市新都区桂湖派出所社区警察蒲雄等两人私自闯进刘国秀家里,发现她家里有法轮功真相年历,而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中午12点15分, 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六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非法开庭,当天下午休庭,择日宣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第二次非法开庭,宣布对6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结果: 刘国秀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沈国凤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杜会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罗昭兰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黄刚俊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魏克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判决书》号为:(2021)川0114刑初155号。审判长:付华(男),审判员:张琳(刑庭庭长、女)、王洁(女),书记员:骆才华(女)。公诉人:新都区检察院王文露(女)。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大陆综合消息,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罗昭兰、黄刚俊、魏克华已经依法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罗昭兰、魏克华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将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结束三年六个月冤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9760.html#2357231353
二零二一年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罗昭兰、黄刚俊、魏克华已经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法官执意枉法-诬判成都六位老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都区法院
新都区城西派出所(桂湖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10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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