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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娥(李敬娥)

简介:
李景娥(李敬娥)
(Li,Jinge(lijinge)), 女 ,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9时许,王玉英、李敬娥、赵成娟三人在惠民县皂户李镇向民众讲真相、贴传单时,被警察发现绑架,之后每人各罚款1万元而获保释。事过一年半后,惠民县公安局610、国保又重翻旧案,重启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将法轮功学员王玉英、李景娥、赵俊的构陷到县检察院立案批捕。一年之前,在惠民县皂户李乡集市上讲真相,被恶人举报。日前,王玉英、李景娥、赵俊已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惠民县法院非法判刑。王玉英、李敬娥被非法判刑各1年,并被勒索罚金每人各5000元。赵成娟被非法判刑9个月,并勒索罚金3000元。

王新忠、刘淑风、刘伟东、王玉英、李敬娥、赵成娟等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判刑,惠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610办公室主任马伟国负有主要责任。

2023年9月5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崔爱荣、李敬娥到法轮功学员王玉英家中看望,被赶来的惠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军等警察绑架。李敬娥后被放回,崔爱荣至今已被惠民县检察院批捕。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非法批捕非法罚款绑架/劫持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8388.html#231118205217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5273.html#211223215941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960.html#211216215550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6935.html#21612235135

相关单位及个人:
马伟国手机:13256494662 18860595025 国保大队办公电话:0543-535601 惠民县公安局电话:0543—5356328 3129534 公安警察: 15866665450 南门街书记:李佃明 150652979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惠民县公安局
惠民县检察院惠民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寇辉17605430350<br>案件主管:李淑芳 、樊迎新0543-3012312、0543-3012347
惠民县法院惠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br>审判长杲建伟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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