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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庄(王铁壮)

简介:
王铁庄(王铁壮)
(Wang,Tiezhuang), 男 , 56岁 , 河南省南阳市法轮功学员,南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二零零二年被送进三所。因他坚持信仰,受尽各种折磨、污辱。恶警唆使犯人对他进行残酷折磨,用牙刷刷肛门,然后再让其刷牙。暴徒手段之残酷之下流,无法用语言表达。

二零零三年三月,司法部在劳教所、监狱搞了一场针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行动,被起名为“春雷行动”。恶警贾志刚积极参与迫害,当时一中队有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被残酷迫害,如王铁壮(河南南阳人)、徐发领(河南新乡人)、李进科、吴增魁(河南三门峡人)、庞良(辽宁某部消防警官)、王玉昆、吴军庆(河南漯河人,左手被致残)等。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法弟子王铁庄与岳彩云一起在半夜被许昌市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恶警赵志民、申建伟等残酷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至三十一日,南阳市市区及十几个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次非法行动是由南阳市委、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等参与。巴新民(男)、张喜彬(男)、王铁壮夫妇(妻子已回家),被非法关押在南阳看守所;刘元珍(女)、小双(女);社旗县胡秀莲(女)、王伟、他姐姐、另外一位年轻大法弟子,被戴手铐和脚镣。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在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610等机构的蓄谋已久的绑架行动中再次被绑架迫害。王铁壮已被非法批捕,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准备起诉。

河南南阳地区法轮功学员何喜梅、曹爱兰、王铁壮等十多人,被绑架、关押构陷一年半,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九年。
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
曹爱兰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三万;
王铁壮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
韩兰英(近80岁)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栗美玉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原非法判二年,被撤又判三年,合并执行四年);
张玉莲被非法判三年零五个月,被勒索罚款五千;
袁喜风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奎应祥(魁应祥,男,80多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所谓的辩护律师都是被指派的。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电话13598227698)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6点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审判长:赵森
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人身侮辱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非法关押绑架未遂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非法罚款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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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4319p.html#1910723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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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阳市市长霍好胜15137716166 南阳市委书记张文深15737709599 南阳市政法委书记张明体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许昌市第三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第三劳教所教育科:0374-6262713<br>所长:闫振业<br>第一副所长:姜清泰<br>许昌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代晓娟<br>教转办主任:董建超<br>三大队大队长:师宝龙<br>教导员:潭军民 以前是马华亭(现为生活卫生科科长)<br>副大队长:靳伟山<br>一中队: 中队长:徐水旺 指导员:闫磊<br>队长:徐祖胜、都政涛<br>二中队: 中队长:赵志民 指导员:申建伟、<br>队长:孟广璐、张清善、<br>任高强   教育科科长  宅0374-63122024、13837437017<br>李科长   教转办主任  办0374-63262713<br>谭军民   三大队队长  办0374-63226272、13569913670<p>许昌市劳教所恶警<br>潭军民、马华亭、徐水旺、徐祖胜、闫磊、都政涛、赵志民、申建伟、孟广璐、张清善、陈国庆、刘伟、李占奇、张会卓、李小牛、刘纪、刘二民<p>三大队的恶警成员没有变动(2006年9月1日):<br>一中队:中队长:徐水旺<br>成员:闫磊 徐祖盛 都政涛<br>二中队:中队长:赵志民<br>成员:申建伟(指导员) 张清善<br>大队: 大队长:师宝龙<br>教导员:以前是谭军民(是师宝龙的大舅哥),现在是从洛阳劳教所调来的<br>副大队长:靳伟山<br>秘书:贾志刚(曾是一中队中队长,邪恶至极)<br>一女会计<p>恶警名单:<br>师宝龙--三大队大队长谭军民--三大队副大队长<br>马教导--三大队教导员贾子刚--一中队中队长<br>刘天勋--中队指导员都正涛--一中队副中队长<br>赵队长--二中队中队长申指导--二中队指导员<br>李新平--教转办副主任,负责出污蔑、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试题” : 赵志民沈建伟
宛城区法院办公室:0377-3059506<br>院长周万廷 手机:13838786999,家电:3651788 <br>办公室电话:3059799
南阳市看守所
南阳市委政法委
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br>曹建煜 检察院13903774133 65518001<br>郑建银 副检察长 13703413009 65518002<br>杨 军 副检察长 13937717777<br>王旭东 主任 13598259088 65518086<br>房崇 公诉局 13782063740<br>南阳市法院 王光明 13937750316<br>市法院审判庭 郑永昌 13903777269
南阳市610
南阳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7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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