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庄(王铁壮)
简介:
王铁庄(王铁壮)(Wang,Tiezhuang),
男 ,
56岁 ,
河南省南阳市法轮功学员,南阳市工商局副局长。二零零二年被送进三所。因他坚持信仰,受尽各种折磨、污辱。恶警唆使犯人对他进行残酷折磨,用牙刷刷肛门,然后再让其刷牙。暴徒手段之残酷之下流,无法用语言表达。 二零零三年三月,司法部在劳教所、监狱搞了一场针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行动,被起名为“春雷行动”。恶警贾志刚积极参与迫害,当时一中队有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被残酷迫害,如王铁壮(河南南阳人)、徐发领(河南新乡人)、李进科、吴增魁(河南三门峡人)、庞良(辽宁某部消防警官)、王玉昆、吴军庆(河南漯河人,左手被致残)等。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法弟子王铁庄与岳彩云一起在半夜被许昌市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恶警赵志民、申建伟等残酷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至三十一日,南阳市市区及十几个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次非法行动是由南阳市委、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等参与。巴新民(男)、张喜彬(男)、王铁壮夫妇(妻子已回家),被非法关押在南阳看守所;刘元珍(女)、小双(女);社旗县胡秀莲(女)、王伟、他姐姐、另外一位年轻大法弟子,被戴手铐和脚镣。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在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610等机构的蓄谋已久的绑架行动中再次被绑架迫害。王铁壮已被非法批捕,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准备起诉。 河南南阳地区法轮功学员何喜梅、曹爱兰、王铁壮等十多人,被绑架、关押构陷一年半,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九年。 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 曹爱兰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三万; 王铁壮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 韩兰英(近80岁)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栗美玉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原非法判二年,被撤又判三年,合并执行四年); 张玉莲被非法判三年零五个月,被勒索罚款五千; 袁喜风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奎应祥(魁应祥,男,80多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所谓的辩护律师都是被指派的。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电话13598227698)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6点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审判长:赵森 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人身侮辱;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关押;
绑架未遂;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弋振立参与迫害的恶行
2019-20年河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河南南阳原工商局长王铁壮被非法判刑七年
河南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二至九年
河南南阳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曾遭劳教迫害-南阳法轮功学员王铁壮再遭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4319p.html#19107233755
8月末河南南阳市30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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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阳市市长霍好胜15137716166
南阳市委书记张文深15737709599
南阳市政法委书记张明体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许昌市第三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
赵志民,
沈建伟
宛城区法院
南阳市看守所
南阳市委政法委
南阳市中级法院
南阳市610
南阳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7日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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