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显树
简介:
汪显树(Wang,Xianshu),
男 ,
四川泸县奇峰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下达维持泸县法院对汪显树、易群仁的一审冤判。近日得知,身体出状况的汪显树已被劫持到四川乐山嘉州监狱,易群仁还在泸州市看守所关押,看守所以疫情为由不准家属会见。二人均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四川泸县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易群仁、汪显树等几名法轮功学员庆祝法轮功师父华诞,小聚而被绑架、关押。九月一日,在泸县法院非法庭审。十二月二十一日,法院下达判决。判决结果:易群仁、汪显树各被判刑四年,勒索一万元。二人不服,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诉;泸州市中级法院告知律师二审不开庭,要二位的律师交上辩护词。 一、泸州市中级法院罔顾律师依法辩护 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律师在递交辩护词的过程中发表辩护意见:本案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应改判,无罪释放。 泸州市中级法院对律师的依法辩护充耳不闻,坚持中共迫害真、善、忍信仰的错误立场,维持一审冤判。 二审前,律师会见汪显树时,得知汪显树身体状况很不好,有时心跳很快,左下肢有血栓,右下肢静脉曲张,走路很疼,两脚肿痛,看守所讲不能出去看病,看守所又没有药医。 二审非法判决后,汪显树寄出的家信一个月才到达家属手中,等收到信时,身体出现严重状况的汪显树已被劫持到了四川乐山嘉州监狱。监狱发来短信,只告知人到了监狱,没告知是几监区,什么时候可以见人。目前家属不能会见,衣物、钱都送不进去。 易群仁、汪显树二人均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汪显树被云南昭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易群仁被四川泸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人曾在狱中遭受到严酷的身心摧残,冤狱期满回家不久又被非法判刑。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市至少仍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身陷冤狱
四川泸县汪显树、易群仁又遭冤判
相关单位及个人:
诬判易群仁、汪显树的中共司法人员: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 钟宇明(曾经手将易群仁、冯德琼构陷入狱)
泸县法院指派辩护人: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世银
泸县法院指派辩护人:四川京泸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春玉
泸县奇峰派出所警察 陈涛
泸县法院:
一审审判长陈刚
一审审判员沈西
一审陪审员李运清
一审助理法官周倩倩
书记员 欧露
泸州市中级法院:
二审审判长程德朋
二审审判员李瑞亮、李焕庭
二审书记员杜红丽
构陷冤狱迫害易群仁、汪显树的涉案人员:
二审审判长 泸州市中级法院 程德朋
二审审判员 泸州市中级法院 李瑞亮 李焕庭
二审书记员 泸州市中级法院 杜红丽
一审审判长 泸县法院 陈刚
一审审判员 泸县法院 沈西
一审陪审员 泸县法院 李运清
一审助理法官 周倩倩
书记员 欧露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 钟宇明(曾经手将易群仁、冯德琼构陷入狱)
泸县法院指派辩护人: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世银
泸县法院指派辩护人:四川京泸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春玉
泸县奇峰派出所警察 陈涛
责任单位及恶人: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旭东
泸县法院
昭通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2日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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