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秀
简介:
赵永秀(Zhao,Yongxiu),
女 ,
49岁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法轮功学员,在泸州市城区开店做生意。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赵永秀下楼买白糖被非法摄像跟踪,后被绑架,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人员任伟,王中和伙同合江县榕山派出所,穿着便装非法抄家。在后半夜,又非法抄了在泸州市赵永秀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并伙同合江县检察院、法院强行逼迫赵永秀认罪,还非法判赵永秀一年。赵永秀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泸州市法轮功学员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到合江县自怀赶场,被自怀派出所伙同任伟、王中和等人绑架,非法抄家,私扣小轿车,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被非法关押构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被合江法院非法开庭,赵永秀去旁听,不准她进去,在法院外面被合江符阳派出所绑架,抢走包包里面的现金等私人物品,刑讯逼供,不准上厕所等。 赵永秀遭到迫害不服,她为自己申诉,也为其他正在遭受司法迫害的其他法轮功学员鸣冤,她控告了合江国保610头目任伟、王中和。她寄出控告信,依据国家《宪法》及相关政策、文档,阐述了法轮功合法,向各级公检法及相关部门依法控告了合江县国保610头目王中和、任伟,揭露了他们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事实。她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立即释放正在被司法迫害的谢自成、李世芳、刘开胜等人,希望各级公检法维护法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秉公执法。 赵永秀因控告恶警遭到打击报复。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合江公安警察将赵永秀绑架、非法关押、抄家构陷。据说赵永秀在店铺被绑架,关押泸州市看守所,而后被构陷到检察院。北京律师向合江检察院递交了《对赵永秀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检察院对律师正确的辩护意见充耳不闻,硬将案子推向法庭。 赵永秀被绑架后,合江县国保警察任伟、王中和伙同榕山镇派出所警察穿便衣到赵永秀泸州的店铺抄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对关押了一年的法轮功学员赵永秀非法庭审,庭审结束没有当庭宣判,仍被非法关押在泸州市看守所。合江县检察院公诉人石伟,合江县法院审判长丁剑。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泸州市合江法院下达非法判决: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罚金八千元。赵永秀写的控告信被合江公检法当成了“法轮功宣传品”,26封控告信被折算成422份所谓的“证据”;加之以“累犯”(曾被诬判一年)为由加重迫害。 这是赵永秀第二次被合江公检法非法判刑迫害。赵永秀不服冤判,当庭提出上诉。律师已将上诉状亲自递交到泸州市中级法院。目前,赵永秀还在泸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中。 泸州市中级法院最终不开庭,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下达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审判长李旭东,审判员李瑞亮、刘学武 ,书记员佘静。
迫害类型: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赵永秀遭枉判-二审不开庭直接维持冤判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永秀非法维持原判
四川泸州市至少仍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身陷冤狱
四川泸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呼吁停止迫害
四川合江县法院非法庭审赵永秀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40219.html#2231821424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2553.html#211014211026
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赵永秀被绑架-下落不明
四川泸州法轮功学员赵永秀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赵永秀的部份中共司法人员: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警察任伟13982484833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警察王中和15183045667
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公诉人石伟15298288808
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公诉人康馨予(女)
合江检察院提案人徐金容
泸州市合江法院审判长丁剑
责任单位及恶人:
纳溪看守所
泸州市看守所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旭东
合江公安局
:
王中和,
任伟
泸州市中级法院
:
李瑞亮
合江县榕山派出所
合江符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8日 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