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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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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婷

简介:
梅婷
(Mei,Ting), 女 , 年龄未知 , 合肥市大法弟子。

至2001年3月被关押在安徽女子劳教所中的有:梅婷。

近一段时间(2005年5月左右),安徽省合肥市发生了数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件。据查,这些案件均为瑶海区公安分处的李刚与瑶海区610办公室主任王闯这两位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一手策划的。

被绑架至瑶海区和平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省建二村31幢楼对面)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赵荣花、戴国琴、张海军、徐琼。

被绑架至安徽警官学院(合肥市大西门附近)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张玉莲、许晓娴。

2005年6月4日至6月10日,先后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梅婷、王健、纪广奎、纪广雄、张兰平等。

合肥市大法弟子梅婷失踪,她在单位上班时遭受国安人员绑架。
大法弟子梅婷于2007年3月4日离家至今未回。

安徽合肥大法弟子梅婷现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女子劳教所,她在2007年4月19日从合肥市看守所转押到合肥女子劳教所,一直坚持绝食抵制非法迫害,现情况危急。

合肥市江淮仪表厂党委及保卫科伙同蜀山区“610”组织(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五里墩派出所、五里墩街道(现已改划为西园街道),对厂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迫害,采取绑架、抄家、盯梢、住所骚扰等各种卑劣手段,致使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被强制洗脑,身心均受到伤害,有的被迫害的失去了生命(王之英),有的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白云)。

2009年1月,蜀山区有关人员和厂里商谈关于梅婷的退休问题,党委书记刘义友等对来人说:“叫她去开个医生证明,她到医院只要是说炼法轮功的,医生就会给她出具精神病的证明”。

对被非法关押过的大法弟子予以除名(梅婷、杨景芳、金玲),除名前已扣发工资,只发180元生活费。

在梅婷被非法关押期间,一再给其前夫施加压力,并乘其要房之机,将原住房分给了别人,致使她家庭破裂、无房可居、漂流至今。

劳教所二大队林芸(大队长)、过军(股长)在给绝食的大法弟子朱维英、梅婷等强制粗暴灌 食中用皮鞋 踢,并唆使 包夹“对她狠一点,把鼻子捏紧不要松开”。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摧残性灌食洗脑/送洗脑班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合肥市庐阳区国保大队队长王璐部份罪行
合肥市江淮航空仪表厂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安徽合肥大法弟子梅婷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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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近期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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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子劳教所中部份被劳教学员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者:合肥市瑶海分局
合肥市女子劳教所管教干部恶警:周明凤(音)
合肥市公安局拘留所:0551-4482902,0551-4460074,
合肥看守所电话0551-4484984
江淮仪表厂部份人员电话:
厂党委书记:刘义友 0551-5158203
厂党委副书记: 0551-5158296
保卫科科长:蒋必江 0551-5158356 13855179020
保卫科副科长: 0551-5158210
厂长:孙兵 0551-5158245
原任厂长:肖永俊
原保卫科科长:戚敬芝
江淮仪表厂查号台:0551-51588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合肥市看守所合肥市公安局拘留所:4482902,4460074,合肥看守所电话0551-4484984
瑤海区610 : 王闯
安徽女子劳教所(合肥女子劳教所)主要参与迫害责任人:<br>政委李某:安徽省女子劳教所第一责任人,此人2005年调回女教所,继续延用潘磊的那套酷刑迫害大法学员。<br>所长潘磊:主犯,主要责任人。<br>科长刘某:主要迫害者之一。<br>二大队队长林芸:<br>二大队副队长周鸣凤:主犯。<br>盛诗琴:二大队分管“思想教育”的股长,也是主要迫害者之一。<br>其他还有:邓祖霞、许礼红、黄书英、过军、罗毅、张燕、慈宁宁、王璐璐、范贝贝等。 : 过军
瑶海区公安分局瑶海国保大队科长:桑劲松 0551-66262869 : 李刚
江淮仪表厂江淮仪表厂部份人员电话:<br>厂党委书记:刘义友 0551-5158203<br>厂党委副书记: 0551-5158296<br>保卫科科长:蒋必江 0551-5158356 13855179020<br>保卫科副科长: 0551-5158210<br>厂长:孙兵 0551-5158245<br>原任厂长:肖永俊<br>原保卫科科长:戚敬芝<br>江淮仪表厂查号台:0551-5158888
安徽女教所 : 林芸
合肥市女子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20日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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