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初,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开始隔离大法弟子,不允许任何家属探监。新收队(2004年8月底改为法轮功专管队又名二大队四中队)三楼的未转化的大法弟子周国庆、马永菊、铁木雪梅等,被恶警转入一楼单独隔离,进行所谓的“转化”,恶警还扬言“转化率”要达到100%。被判劳教3年。目前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法弟子周国庆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贵阳恶人刘松华和罗勋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女所)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23日 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