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恶警到家骚扰四、五次。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峰峰矿国保大队杨英、张合文等二十多人到家抢劫,恶警偷走现金六百元,抢走影碟机、收音机、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资料、护身符等价值八百多元。代秀芬第一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十多天,第二次九个多月。在看守所遭到迫害,戴头号脚镣四天,被敲诈勒索一次三千元另一次一千五百元,没留任何证据。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骚扰; 手铐/脚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邯郸市峰峰公安国保大队长杨瑛的罪恶簿
责任单位及恶人: 峰峰矿区国保大队 : 杨瑛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8日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