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多次遭到峰峰矿区公安局一科、义井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抢走大法书衣服等物品(没收据),在看守所遭严刑逼供,被逼写四书,造成精神恍惚、旧病复发,最后取保候审,被敲诈勒索现金,公安局一科五千元、派出所二千元、镇综合办二千元,连其它花费共计一万多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勒索钱财; 其它酷刑;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邯郸市峰峰公安国保大队长杨瑛的罪恶簿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义井派出所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8日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