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燕云
简介:
黎燕云(Li,Yanyun),
女 ,
81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退休主管护师。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云向同事讲真相,并向其赠送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历,结果遭其在国安工作的儿子诬告,次日(九月二十八日),黎燕云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与东陆派出所警察、协警等五人非法抄家,抢走四张师父法像,5本《转法轮》、两套数十本师父各地讲法等,随后将黎燕云带到东陆派出所关押审讯。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到黎燕云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没有出示警察证,也没有讲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非法抄家,还撬坏了黎燕云家里的抽屉,抢走了《转法轮》等大量法轮功书籍、资料等私人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又将黎燕云带到医院做CT、B超、抽血化验等多项检查后,将黎燕云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警察因黎燕云年岁大,身体又有“肺气肿”、“血管硬化”等多种老年疾病,拒收。 东陆派出所又将黎燕云带回派出所,直到六点多钟,最后,警察叫黎燕云缴纳一千元押金后,“取保候审”。 之后,黎燕云经常遭东陆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二二年七月底,派出所马姓警察将黎燕云传唤到东陆派出所说:根据上边指示,我们要将你的案子转到西山区检察院。黎燕云说:我没有犯罪,这是强加的。马姓警察说: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上边的意思,要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黎燕云再次被传唤到东陆派出所,警察审讯完结后,要黎燕云签字,黎燕云拒签。警察说:你不签就算了,也没关系,并告知一个月后检察院会传唤她。中共二十大前,黎燕云被通知到派出所,说昆明西山区检察院要传讯。女检察官问:你认不认罪?如果认罪,可以从轻处理,如果不认罪要重罚。 黎燕云说:我修炼法轮功,依法没有犯罪,认什么罪?现在我都八十一岁了,修炼法轮功后我多种疾病好了,二十多年来没有再吃过药、打过针,还有这好的精神,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生活不拖累孩子们,这对国家、社会、家庭都有益。我给同事法轮功真相日历,是告诉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大难来时能保平安,这有什么错?又犯了什么罪? 最后,女检察官要黎燕云在笔录上签字,黎燕云拒签,女检察官说不签就算了。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黎燕云被非法传唤,要求做核酸后到东陆派出所。昆明西山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王柯景和另一名男检察官非法对黎燕云进行询问。随后,黎燕云被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马姓警察拿着一年前曾经问过的一张照片和一张在黎燕云老人所住小区门口监控录像拍的相片,再次询问查实,企图构陷。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黎燕云非法庭审。审判长邓睿、陪审员马千茜、邓惠元及书记员田梦霞等法庭人员,无视黎燕云自我辩护意见和辩护律师无罪辩护的意见,以公诉人指控黎燕云家中“收藏的法轮功书籍及法轮功资料是为系犯罪准备”为由,用所谓《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老人非法判刑一年,罚款2000元。 黎燕云老人接到判决后,认为自己依照《宪法》赋予公民权利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犯罪,认为西山区法院判决应用法律错误,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黎燕云已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西山区撤销判决,还自己清白,归还被公安警察抢走的私人财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抽血;
非法审讯;
要求交押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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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邱学彦
东陆派出所
西山区法院
:
邓睿
昆明市看守所
西山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5日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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