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英
简介:
李秀英(Li,Xiuyi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九月份,淄川区太河镇派出所警察分别闯入太河镇大法弟子翟所梅、李秀英和丈夫及张姓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翟所梅和张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当天放回。警察抄走多本大法书籍等。 李秀英和丈夫当天正在给儿子举行婚礼,太河镇派出所警察直接闯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骚扰,威胁要将李秀英和丈夫非法拘留七天,当时未得逞。
迫害类型: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4367.html#2112321541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邪恶人员骚扰当地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太河镇政府
办公室电话:5080008 电话:5080126
司 磊 党委书记 1805336009733
张行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18053362002
张 宁 党委副书记、太河生态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 18053349008429
杜永春 党委副书记(挂职) 18053360369
牛 涛 人大主席 1805336000933
陈均田 政协工作联络室主任 18053360017
程泗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8053360012
翟新菊 党委委员、副镇长 18053360015
王远国 党委委员 18053360021
安列虎 党委委员 18053360088
王 迁 党委委员 1805336018833
巩 莹 党委委员 1805336015133
李先月 副镇长 1805336001833
孙 健 副镇长 18053360013
杨玉峰 副镇长 1805336003633
太河派出所:0533-5080066 0533-5083969 0533-2137758 0533-2135280 6673327 13969358066
太河派出所所长董维超
太河派出所指导员王伟鸿
太河派出所副所长王永圣
警察牟刚、时彬、王康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市淄川区公安局
太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12日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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