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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颜影(艳影)

简介:
史颜影(艳影)
(Shi,Yanying(yanying)), 女 ,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史颜影在养老院工作期间被警察绑架,家中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抄走,史颜影被劫持在岫岩看守所。之后,史颜影、白雪松被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史颜影、海城白雪松他们两个人同时上午9点、申晓娜下午4点分别在立山法院非法开庭。

两位辩护律师开始就提出公诉人回避,法官刘音认为理由不合理,不予采纳。公诉人是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张毅和王治。公诉人张毅宣读起诉书,问当事人是否认罪,史艳影回答不认罪,白雪松回答我无罪。

史艳影的律师问当事人被抓时,对方是否有穿警服,出示工作证和逮捕证。史艳影回答没有,当时抓她的人诱骗她,跟史艳影说只要配合承认一些东西是她的、就马上放她回家。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史颜颖、白雪松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下午1点二次在立山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下午1点,史艳影和海城市白雪松在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被第二次非法开庭。下午2点正式开始,律师对物证指证,指出公安机关抓捕和扣押物品的违法事实,并对讯问笔录的伪造和搜查车时的视频损坏做出质疑。还没宣读时,现场视频开庭的设备严重故障,开庭没办法进行下去,下午3点休庭。

立山区法院拟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第三次开庭。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史颜影、白雪松第四次被非法开庭,三位辩护人详细地对侦查机关提供的所谓证据做了客观理性的分析,指出办案警察逼供不成,就伪造笔录、证言,剪切审讯视频,构陷当事人。公诉人张毅不顾辩护人的质证意见,依然罔顾国法与客观事实,要求法院对史颜影、白雪松判重判。九月二十九日,史颜影被立山法院枉判三年、白雪松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9点,史颜影、白雪松在立山法院被第三次非法开庭,开庭过程中,公诉人补充所谓新的证据,造成律师的辩护时间不够用而休庭。

史颜颖自己已上诉,白雪松的家属已上诉到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白雪松、史颜影的案子已经到鞍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家属接到中级法院电话,中院承办法官为刑事一厅的刘文娜(办公电话:0412-2698732)。

二审没有公开开庭,没有律师辩护意见,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鞍山市中级法院的承办法官刘文娜直接宣布维持冤判。三月二十八日,家属取到执行通知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讯抄家非法批捕非法判刑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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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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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岫岩看守所
鞍山市中级法院 : 刘文娜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22日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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