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鸿
简介:
陈爱鸿(Chen,Aihong),
女 ,
53岁 ,
河北张家口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张家口桥东区南站派出所原所长张玉,派人将到北京证实大法、遭北京警察绑架的大法弟子陈爱鸿劫持,非法直接送十三里看守所关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她又被劫持到南站派出所迫害,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派出所所长张玉、南站办事处书记王云、主任李彤宇乘机敲诈家人二千三百元,并威胁如不交,还继续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派出所所长张玉、警察刘洪波(现任副所长)将正在上班的她从单位强行绑架到南站办事处,逼她写不炼功保证,动手打她的脸,强迫她在寒风刺骨下脱掉外套和毛衣,只剩一件衬衣,将她拉到院子里冻、罚站,直到半夜12点。第二天又对她强行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南站办事处书记王云打电话到她的工作单位,刚放下电话不到五分钟,单位即被包围,前后门被封锁,不准任何人出入,刘洪波带工业街派出所四个警察闯进来,将她强行绑架,并直接送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年六月初,南站派出所教导员贺玉辉、刘洪波和书记再次闯入她家绑架,她坚决不从,刘洪波命人将她劫持到警车上,直接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刘洪波一人留在她家非法搜查。家里的大法书籍、电话簿、理发工具和一套钥匙被洗劫,刘洪波临走时还无耻的要求邻居给签字,遭到邻居的拒绝。 她在被非法关押、绝食抗议的第10天,贺玉辉带4、5个警察将她强行抬上车送铁路医院强制灌食,贺玉辉和5个警察把她按在床上,一人摁头,四人摁四肢,一女医护人员将一根塑料管使劲插入她的鼻孔,致使她恶心、憋气、窒息,极度痛苦,一直折磨迫害生命出现危险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元旦前,恶警张玉等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她向他们讲法轮功受迫害真象,张玉不听,还抄起电棍电她的嘴、脸、脖子、手和脚,用手打脸,致使她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两天后,他们将她转到南站办事处,书记王云与副主任李同宇继续对其迫害,不给饭吃,不许睡觉,二十四小时派专人监控,并将她再次送拘留所。她绝食抗议迫害,张玉与派出所指导员贺玉辉等强行将她送铁路医院强行灌食输液,该大法弟子告诉护士和医生,强迫灌食输液是帮助恶人迫害好人,要遭报的。善良的老医生也坚决反对,并告诉不法人员们,这样会出危险的。不法人员们这才停止野蛮灌食,将她带回派出所逼迫写保证,又将她关押2天2夜,不顾她死活,再次将她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三天后出现生命垂危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她在清远楼饭庄打工时,恶警张玉等将她从饭庄强行绑架,塞进警车,拉派出所威逼放弃大法,写保证,并对她和另一女大法弟子谩骂、侮辱、打脸。寒冬季节,又是深夜,张玉威逼大法弟子脱去毛衣、外衣,只剩衬衣,逼在院中冻着,并恶狠狠的说:要是男的,我让你只穿背心冻着。 此后,她被迫在外居住。在她流离失所期间,恶警张玉伙同办事处王云、李同宇派人到处抓捕,雇佣专人,并威胁:如三个月抓不到,就让此人下岗为代价。恶警在她家附近蹲坑、监视,对她七、八十岁的父母家骚扰,恐吓、威胁、逼迫其父母说出她的住所,其父在逼迫与打击下含冤而死;其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在痛苦中煎熬。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她丈夫给她送衣服时,被张玉派的刘洪波跟踪,当天再一次又将她与丈夫绑架,同时所有大法书籍和音像制品全被洗劫一空,二人被非法关押在南站派出所四天四夜后,她被送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恶警张玉并说她丈夫犯了包庇罪,也非法劳教两年,后单位担保,其丈夫才免遭劳教,但被敲诈一万元后才放出。 此后,不法人员们还给她丈夫单位施压、迫使他下岗。二零零五年两会期间,派出所、办事处经常电话骚扰,还多次派人到她丈夫单位,强迫单位不让正常工作,使她家属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五那天,她在1路公交车上讲真象,被一恶人举报,市110与南站派出所公安将她绑架,送十三里看守所非法关押,同时家中也被非法抄家。她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不法人员们不顾她生命垂危,又强行将她送保定高阳劳教所。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她被关押在保定高阳劳教所,当时检查心脏不好,但高阳劳教所还是收下了,后经劳教所检查为心脏严重缺血。现生活不能自理,已卧床3个月。 她和大法弟子赵淑英向所长写信反映(高阳劳教所七月份设了所长信箱)。信中还揭发了许多小队长的不法行为。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搜监时,信被恶警从她床下搜走。以后李雪军为打击报复,在大家去吃饭时偷偷摸摸到她住的一中队四班(病班)看。在九月十四日她坐在床上等吃饭时,李雪军进四班照她脑门猛打一拳,致使她心脏病复发。她为抗议,绝食要求见所长,赵淑英也和她一起绝食。李雪军不但不让见所长,而是在九月十六日下午把两人强行戴上手铐拉到高阳县西医院灌食。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她和赵淑英、还有二中队的刘缘珍被拉到一楼关禁闭,双手铐在木板上。她和刘缘珍被用酷刑,电棍电、摇电话。 目前得知张家口市、县被非法判刑并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王晓明、王风仪、刘朝辉、郑美英、刘朝红、赵文兰、白俊杰、郭淑英、赵晓露、纪秀梅、张仲利、陈爱鸿、刘金叶被非法关押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南站派出所所长贺玉辉带警察与三名便衣将从保定高阳劳教所被迫害折磨一年刚刚回家三个月的大法弟子陈爱鸿从家中绑架。 以检察长郭利为首的桥东检察院及桥东法院院长陈延青、庭长王冀安、副庭长孟庆有、王书香等人更没有依照法律秉公执法,违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非法开庭,非法秘判。在二零零六年年底草率结案,将大法弟子纪秀梅、张贵富、郭淑英、刘金叶、陈爱鸿、赵晓露、和张仲利非法判为四、五、六、十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手铐/脚镣;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电击;
铐在某处上;
关禁闭;
摧残性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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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高阳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人员 河北高阳县委书记张莹、副书记焦龙、王福友、县长袁振江、副县长 马一蕊、孙立、田兰宽,政法委主任梁景生(主抓迫害法轮功)、王全福。
责任单位及恶人:
高阳劳教所
:
李雪军
南站派出所(新车站派出所)
:
李同宇,
张玉,
刘洪波,
贺玉辉
十三里看守所
张家口市桥东法院
:
陈延青,
孟庆友,
王冀安,
王书香
南站办事处
:
王云,
李彤宇
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3日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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