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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年

简介:
吴春年
(Wu,Chunnian), 女 , 河北省邢台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和二十三日,被绑架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明慧有报导。其中吴春年、辛香芬被非法监视居住六个月,现在也被构陷到了襄都区检察院阶段,而张丽平当时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因血压高未执行。这次绑架是以信都区国保大队队长宋家希为首并出动多个警察干的。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打电话让辛香芬和吴春年第二天二十四日去检察院。因为辛香芬没有打病毒疫苗,在大门外,检察院的程翠竹问辛是否认罪,辛香芬告诉程翠竹自己信仰法轮功没有罪,因为法律规定百姓有信仰自由,中共公布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吴春年因为打了病毒疫苗,进了检察院,也是询问是否有罪?吴春年也否定自己有罪。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3点左右,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国保大队长宋嘉熙指挥派出所警察统一行动,在邢台市襄都区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抄家,抢劫多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及私人财物等。当晚大部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已回家,个别的几天后也都回家了。

二零二二年三月,其中吴春年、辛香芬被非法监视居住六个月,并被构陷到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三月二十四日,吴春年、辛香芬被襄都区检察院程翠竹等叫去询问情况。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对吴春年和辛香芬以“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形式迫害。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上午9点辛香芬、吴春年被襄都区法院传唤走法律程序,庭前意见询问。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2点,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辛香芬、吴春年非法开庭,审判长王英其,法官李书江。非法冤判辛香芬,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非法冤判吴春年,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监视/跟踪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
河北邢台市法轮功学员辛香芬、吴春年被非法判刑
河北邢台市法轮功学员吴春年、辛香芬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0887.html#224322436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0187p.html#22317222748

相关单位及个人:
程翠竹电话:15226872895 0319-323286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桥西公安分局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电话:<br>姓名 职务 专线号 外线或备用 手机<br>杨发平 局长 26801 2022388<br>齐爱军 政委 26802 2059192 13393298698<br>张小敏 副政委 26803 2058699 13393291010<br>张付军 副局长 26805 1393291026<br>刘智勇 副局长 26806 13393090025<br>杨占军 纪检书记26807 2056968 13303092866<br>韩通明 副局长 26808 13333198868<br>秦 鹏 副局长 26809 13313191099<br>林世峰 政治处主任 26810 13393090299<br>宋嘉熙 国保大队长26851 15031911869<br>朱希江 教导员 26852 13393291077<br>刘洪志 副大队长 26853 13393291079<br>孟路群 副大队长 26853 13393295638<br>马瑞萍 副大队长 26854 13930955550<br>兰晓华 26854 13303096889 : 宋嘉熙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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