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占志银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广州市天河区恶警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占志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此前,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1022p.html#224720284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海珠区法庭(海珠区法院) 天河区检察院 广州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8日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