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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淑芬

简介:
高淑芬
(Gao,Shufen), 女 , 60岁 , 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建昌县大屯乡头道沟村村民韩锡国恶意举报了去本村发真相资料的七名法轮功学员,造成沈文伶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另有四名法轮功学员王玉珊,曹玉娥、胡继霞、齐向前被非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中齐向前被非法开除公职,胡继霞现在每月少发300元工资。王玉珊,曹玉娥都被降一级工资。陈奎修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另有一名法轮功学员高淑芬被非法抄家,被迫流离失所至今,并被非法设为“网逃”。

二零二二年四月初,辽宁省葫芦岛是建昌县公安局给高淑芬丈夫打电话,说现在疫情期间把高淑芬的案子结了,不用进去,做个取保候审就了结。高淑芬丈夫说她没在家,等她回来告诉她。国保队长赵昆后来又打电话给她孩子。

高淑芬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份和几名同修去建昌大屯乡头道沟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韩锡国恶意举报,几个月后韩锡国遭报得病死亡。他的妻子二零二二年也患病死亡。当时高淑芬走脱,其他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迫害:沈文伶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胡继霞、王玉珊、曹玉娥和齐向前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中齐向前被非法开除公职,胡继霞现在工资每月少发300元,王玉珊、曹玉娥、被降一级工资。陈奎修被非法关押二十天;高淑芬被非法抄家。

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将高淑芬列为网逃罪犯,二零二二年悬赏举报奖金5000元。此后高淑芬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晚7点半,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志超、国保等人带领八家子分局局长董局长,协警赵庆广,将居住在建昌县八家子镇的法轮功学员高淑芬从家中绑架。高淑芬因病在建昌新区医院呆一天一宿,现已回家被监视居住,十天后由法院裁决。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建昌镇南派出所三个警察到八家子找高淑芬走法律程序,当时高淑芬血压升高140—280.他们一看,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在八家子分局任局长的董鹏已调建昌治安大队,给高淑芬孩子打电话让他跟着去葫芦岛看守所,孩子说去不了,我妈迷糊。董说,用救护车送,孩子说,我不去,我不管了,人出现什么情况,我肯定不放过你们。

在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建昌镇南派出所姓柴的所长打电话给八家子分局说找高淑芬走法律程序,让高淑芬签三书分局打电话给她孩子,当时孩子说:我妈不可能给你们签,我没有时间。他们说十三日来。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建昌镇南派出所打电话给八家子分局说找高淑芬走法律程序,让高淑芬签所谓“三书”,分局打电话给她孩子骚扰,当时孩子说:我妈不可能给他们签,你告诉他们不用来了,我妈在医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镇南派出所中队长王帅、姓董的警察和八家子分局副局长到医院病房骚扰,看到监视器上显示血压128—240.八家子分局副局长喊二声:高淑芬。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龙胆和一个女的到高淑芬家来作笔录骚扰,因高淑芬迷糊躺着也没有睁眼睛,没说话,他们说让写三书,让家属配合,可以得到从新处理。否则后果严重,同时伴有威胁送精神病医院。然后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八家子分局副局长打电话给高淑芬的儿子,说:你妈正式被批捕,等待法院判决。

辽宁葫芦岛市建昌县八家子镇青石岭村60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淑芬,被骚扰、非法构陷两年多。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她收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和连山区法院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被告知十天后到她家开庭。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连山区法院有两人去高淑芬家送了检察院的起诉书和连山区法院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说十天后到高淑芬家开庭。所谓“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从二月十一日开始。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非法通緝骚扰迫害亲属抄家绑架/劫持监视/跟踪非法批捕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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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龙胆手机号;13942924343 0429-2659789 法官:张亮0429-2164503 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办公室电话:04297217079 国保大队长赵坤手机:13898929301 国保副队长王超手机:13610892567 国保大队指导员闫志超手机号;13591977000 建昌镇南派出所警察手机:13842999943 13504227080 办公室号04297123176,15566757051 建昌县八家子公安分局 电话04297530005 原八家子分局局长董鹏 手机15566757055 董鹏:13904291681 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办公室电话:04297217079 国保大队长赵坤手机:13898929301 家属手机:15566701397 国保副队长王超手机:13610892567 建昌镇南派出所警察手机:13842999943 13504227080 办公室号04297123176、15566757051 原八家子分局局长董鹏;手机15566757055 董鹏; 139042916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建昌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
连山区检察院连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军(男,戴眼镜)
建昌县八家子公安分局建昌县八家子公安分局:<br>电话:4297530005<br>副局长纪红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4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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