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梅
简介:
陈丽梅(Chen,Limei),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江门市蓬江区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健华、刘炳霖、陈丽梅、陈美秀。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江门市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陈丽梅被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害,二零一六年二月从黑窝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四日凌晨,刘炳霖、陈丽梅来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菩提广场和荔湾区南漖卷烟厂,在广场凉亭柱子上和卷烟厂的围墙上喷真相内容,被监控拍摄。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刘炳霖、陈丽梅被荔湾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底,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陈丽梅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上诉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冤判。 近日(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陈丽梅遭到遂溪县政法委、610、公安局联合上门意图绑架(因怀疑陈丽梅做真相资料),找不到陈丽梅,他们就勒令陈丽梅小区的保安到公安局辨认陈丽梅的照片,并且要保安24小时监视陈丽梅家。还派人跟踪陈的女儿,逼陈丽梅的丈夫和大儿子到公安局问话,现在陈的全家手机都被监听,陈被迫离家出走。 恶人还逼陈丽梅的弟媳(法轮功学员)去医院检查身体,可能准备体检合格,就绑架她,还威胁说,如果体检不合格,就绑架她(弟媳)的女儿,其女儿本来在外边做生意,因为淡季生意不好做,刚回家陪母亲几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至少枉判30名法轮功学员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法轮功学员陈丽梅被迫离家出走
广东江门蓬江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枉判重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遂溪县公安局长:梁虎泉, 13828288161,办:07597787692,;
遂溪县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杨讯,13560522228,
遂溪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安用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荔湾分局
广东省女子监狱
广州市中级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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