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福
简介:
李永福(Li,Yongfu),
男 ,
年龄未知 ,
2005年3月21日下午,松江河职工、大法学员李永福讲真象,被举报,遭靳有礼带人抓走。就在这次绑架中,他从李永福家中搜走大法书籍、明慧资料,并追查资料来源。李永福受迫害,他邪恶的对外封锁消息。现李永福被非法关押在抚松县泉阳林业局看守所,靳有礼扬言要尽快把李永福送走(劳教或判刑)。 李永福,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后,和同修于9月5日在广场炼功时被林业局一所恶警强行绑架到看守所拘留10天。国安科靳有礼找到李永福和家人说:上面要来人处理你们几个人,他们都给我拿钱了,你也拿钱,我去给你摆平。李永福妻说家里没有钱给他,靳有礼很生气,有一次他威胁说我让你家不得安宁。 2002年9月24日李永福在单位上班时被林业公安局三所钟所长,和庞某某俩恶警强行绑架到国安科在所谓的提审时,靳有礼、钟所长、张主任和庞某某4人强行把他铐在铁椅子上一天一宿轮流打,上刑把他的双手上面一只下面一只反背在后面用手铐铐起来,90度弯腰达不到标准就打人。钟所长还用香烟烫他的手,时间长了手铐勒到肉里了(说叫某某背剑)。 后来李永福被强行送到长春劳教所劳教两年。恶警张浩强行让他转化写“五书”,用电棍电,用电棍击打头部,他的头被打破出血。一次恶警孙海波让李永福转化写“五书,”他和刑教人员高会军给李永福上刑,把头强行按住,伸到上下床用的小梯子里卡住脖子,呼吸困难,只能脚尖着地;然后用流氓的样子问李永福好不好受,用电棍,拳打脚踢,穿着皮鞋专踢双腚关节。李永福被迫害的四肢麻木。 劳教所还强制超时间的加班加点干活劳动,李永福因不放弃信仰被加期一个多月,于2004年4月27日放回。 在2005年3月20日,李永福在一家浴池打工,又被恶警庞某某、王某某强行绑架到国安科,靳有礼、张主任、钟所长都在,靳有礼带领恶警到李永福家强行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资料录音带、录音机两台,又强行劳教李永福2年零6个月。在两次送长春劳教所,林业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董久生两次找李永福妻子要带的钱。李永福的两个朋友去看守所看他,买的东西存的钱他们都留下了没给李永福。 在劳教所恶警王力宏强迫写转化“五书,”指使刑教人员董臣张某某毒打李永福,有一次指使刑教人员桑小军毒打李永福;他两次都被打的双腿黑紫肿大不能行走,上下楼都得人扶着走。恶警为了强行转化他,队长虞铁,队长高志禄,恶警王力宏,于管教4名恶警电棍击打拳打脚踢。恶警王力宏一脚踢把李永福的左胸肋骨踢断,次日还逼迫他出工。 劳教所王所长提出的3个“一”口号:每个月所长得10000元,管教得1000,劳教得100元。为了得到钱,恶警强迫劳教人员加班加点干活,超体力劳动。对完不成任务的人,抬手就打、张口就骂。 李永福的工作被单位强行买断。李永福本来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就因为3次被迫害,孩子上大学没有钱交学费,把住房买了,妻子承受不住打击压力和他离了婚。没有了家,没有了工作,李永福只有靠打工维持生活。街道警察和委主任还到他家和打工的地方骚扰,使他不能平静的生活和工作,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电刑 ;
威胁/恐吓;
恶人举报;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烧烫;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铐在某处上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抚松县李永福、王领弟遭受的迫害
从吉林抚松县恶人遭恶报的情况警劝靳有礼、都秀梅等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沟劳教所
:
虞铁,
高志禄,
孙海波,
高会军,
王力宏,
董臣,
张某某,
桑小军,
于某,
张浩
松江河林业公安局
:
钟某,
庞某某,
张某,
董久生,
靳有礼
更新日期: 2009年11月4日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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