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均惠
简介:
凌均惠(Ling,Junhui),
女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胡国秀,在南充市顺庆区家中,被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胡国秀家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胡国秀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看守所(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凌均惠,在南充市顺庆区家中,被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囯保大队警察闯入绑架、抄家,凌均惠也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胡国秀、凌均惠,被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以“取保候审”的方式,从南充市看守所(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释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至十二月十三日,胡国秀、凌均惠被非法关押在南充市看守所期间,胡国秀遭迫害出现“高血压”被强迫吃药;凌均惠遭迫害出现“高血压”被强迫打针,而在被绑架、关押之前,她们的身体都是健康的。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胡国秀、凌君慧、李玉华、曹云清等4人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9点钟,在南充嘉陵区法院非法庭审。法院院长段辉非法主审。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凌均惠(70几岁)、李玉华(70几岁)、胡国秀(约70岁),三人均请了维权律师。面对嘉陵区检察院公诉人的构陷起诉,律师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嘉陵区检察院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法庭判凌均惠三年、李玉华三年、胡国秀一年多,法官宣布休庭。凌均惠、胡国秀回到家中,李玉华被继续非法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法庭下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凌均惠、李玉华、胡国秀,三位法轮功学员请的三位律师均到庭。法庭要出庭的法轮功学员认罪,遭到拒绝。法官非法判刑凌均惠三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李玉华三年、勒索罚款两万元;胡国秀两年、勒索罚款一万。凌均惠对此枉判当场提出上诉。 南充市嘉陵区法院 法官:段辉、助理法官:谢鸣凤、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检察官:邹刚 、检察官:卢佳慧参与迫害。 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即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强行施药 ;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0790.html#241822267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9233.html#23425233030
四川南充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7556.html#2338224540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3541p.html#221224204354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部份单位及人员:
南充市嘉陵区法院 法官:段辉
助理法官:谢鸣凤
办公室电话 :2231888
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 检察官:邹刚
检察官:卢佳慧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充市看守所
嘉陵区公安分局
嘉陵区法院
嘉陵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20日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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