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君
简介:
邓国君(Deng,Guojun),
女 ,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六点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伍方芳等六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的家非法抄家,这伙人没穿制服,没出示搜查证,抄走了夫妇俩的法轮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影像制品等私人物品。 当晚八点多,警察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绑架到高坪公安分局分别作笔录,然后非法收缴“保证金”各一万元作所谓“取保候审”,很晚才让他们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又叫夫妇俩去做笔录,并以威胁、引诱、欺骗、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他们在被编造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高坪区政保大队的陈周军、伍方芳将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检察院,由检察官罗瑞雪负责。高坪区检察院以所谓证据不足,在四月下旬通知高坪区公安分局“补侦”所谓证据。四月底,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打电话将邓国君的子女们叫去“了解”情况,其实就是想欺骗子女作为所谓“补侦”证据的“证人”。邓国君的子女们说不知道父母的情况,警察问为什么不知道?邓国君的儿子反问:(这就如同)你找医生看病,医生问你为什么要生病?警察无言以对。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上午,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唐姓警察打电话给陈代友,叫他们夫妇下午去分局了解情况。陈代友拒绝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社区警察吴开荣打电话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叫到顺庆区午凤派出所,告之高坪区检察院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对他们夫妇作出的所谓“取保候审”决定,通知书邮寄到午凤派出所,同时又给夫妇俩作了笔录。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高坪区警察又通知邓国君去高坪公安政保大队,问她是否把他们警察做恶的事曝光到了明慧网,说她与境外有联系。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罗瑞雪把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法院,由法官王婷负责。高坪区法院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星期一下午三点非法庭审邓国君女士。最后,法院作出择日宣判。 参与构陷邓国君的是:高坪区法院法官王婷、高坪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瑞雪、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原中队长伍方芳等。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下午三点,高坪区法院刑庭的审判长周小兵、书记员王婷、陪审员任某和郑某组成的法庭非法庭审邓国君女士。邓国君和她的律师当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也指出,公诉人举证的内容与罪名不达,提供的录像模糊,也与邓国君无关,提供的材料中(被收去的邓国君家中拥有的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等是她的私人物品)犯罪的四要素和证据链都不成立。法庭当庭未作判决,邓国君女士当天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打电话叫邓国君第二天上午去一下。邓国君问他们有什么事在电话中说,对方称不方便在电话中说,必须过去一下。本着再给受蒙蔽的警察讲真相的善念,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邓国君去了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结果被警察扣押,带去检查身体,虽然邓国君当时血压高达240,警察还是把她强制关入南充市看守所。 当天,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打电话给邓国君的律师,律师又打电话去法院询问,才知道:邓国君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警察诱骗邓国君去是为了绑架她去看守所收监。但是邓国君和家人及律师都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通知书。 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认为公、检、法编造事实构陷,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执法违法,决定请律师继续上诉,要求还邓国君自由。上诉状已由她的律师帮递交到高坪区法院。 邓国君上诉,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在南充中院开庭,中院人员不顾事实和法律维持冤判一年。审判长:李碧英,审判员:何嘉武、尹林,法官助理:司莉,书记员:范云荣。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邓国君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被南充中院非法维持原判一年后,不久就被关入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六监区迫害。其家人收到监狱通知后,给她邮寄去钱后,过段时间给监狱打电话询问钱收到没有,监狱警察说收到后会叫邓国君本人给家人回电话。 家人等了个把月也不见回话,就打电话去监狱询问情况、要求接见她,结果监狱那边警察说邓国君是“政治犯”不能接见。家人很气愤就打电话去询问监狱管理局哪条法律规定信仰真善忍的是“政治犯”而不能接见?那边就改口说家人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安排接见。 邓国君以前被多种疾病折磨得痛不欲生,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为国家节约了不少医药费,现在却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这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六点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伍方芳等六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影像制品等私人物品。警察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绑架到高坪公安分局分别作笔录,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让他们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高坪区政保大队的陈周军、伍方芳将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检察院,由检察官罗瑞雪负责。十一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罗瑞雪把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法院,由法官王婷负责。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下午三点,高坪区法院刑庭的审判长周小兵、书记员王婷、陪审员任某和郑某组成的法庭非法庭审邓国君。邓国君和她的律师当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邓国君指出,宪法规定言论、信仰自由。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不但与邪教根本不沾边,反而于民、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信仰真、善、忍无罪。律师也指出,公诉人举证的内容与罪名不符,提供的录像模糊,也与邓国君无关,提供的材料中(被收去的邓国君家中拥有的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等是她的私人物品)犯罪的四要素和证据链都不成立。法庭当庭未作判决,邓国君女士当天回家。 邓国君女士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邓国君上诉,于五月十三日在四川南充中院非法开庭,中院人员不顾事实和法律继续维持冤判一年。邓国君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第六监区。 邓国君,结束一年冤狱,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交保证金;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90443.html#252520753
四川南充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成都女子监狱企图以“政治犯”为名阻挠家属接见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邓国君上诉 被非法维持原判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邓国君被构陷案的补充
遭诬判一年-四川南充邓国君女士被关入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1747.html#24131221652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邓国君被非法逮捕
四川省南充市邓国君被构陷案开庭的情况
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0790.html#241822267
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法轮功学员邓国君夫妇被构陷的补充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0913.html#2351623624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5546.html#23120193358
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邮编637100
法官王婷0817-3336396(负责邓国君案)
院长:王晓燕
副院长:梁岱
政治部主任:周志勇
审判管理员:任恋
立案庭庭长:马君臣
庭长周小兵 电话13419111315
杨建秀、吉小云、严革、罗阳、杨忠、林飞强、何儒泽、粟辉良、韩德予、吴康玲、谌小红、郑宗衡、龙文兵、周南西、章晓霜、覃文玲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18号,邮编637100
检察官:罗瑞雪15281779262(负责邓国君案,已调离)
检察长:罗庆勇
副检察长:全裕辉、张勇、王奕、罗乐、唐蔚、吴利、杜丕渊
邪党组成员:张远军
政治部主任:何华国
专职委员:林稚明、蔡兴、林稚明、宋智勇
政治处主任:杨晓华
第七检察部主任:张莉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163-165号,邮编637100
电话:0817-3339019
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13508081483(参与构陷邓国君)
原侦查中队长:伍方芳(参与构陷邓国君,现已调离此岗位)、
局长:祝隆平
政委:李三强
副局长:李黄建、杜奂宏、杜黎明、谯明云、刘环
纪监组长:唐东
政治处主任:周洪武
指挥中心主任:李健
政保大队长:张坤15882642740
政保大队警察:许建伟15882642740
刑侦大队长:李斌
侦查中队长:唐某(接替伍方芳)、青红斌、李平、李运玫
网安大队长:刘尧文、刘俊
刑事科学技术室:徐伟、谢宏
财务:卿召辉
保管:杨艳(原小龙派出所警察)、刘炼
反邪教支队:陈春、何海州、何海涵、何海珊、尹存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62号,邮编637100
专职主任:李俊材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充市看守所
龙泉驿女子监狱(成都女子监狱)
高坪区公安分局
南充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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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林,
何嘉武
高坪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8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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