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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淑芳(淑芬)

简介:
戴淑芳(淑芬)
(Dai,Shufang(shufen)), 女 , 72岁 , 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突然有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到店里企图绑架戴淑芳。后来她被迫关门,一度流离失所。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警察非法闯入王红、戴淑芬的暂住处,非法进行搜查,并抢走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和万余元现金等物资。王红和戴淑芬被绑架至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十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对王红和戴淑芬非法批捕,后构陷案件被移送至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受理,两人被转至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继续关押。

二零二三年一月,江北区检察院对王红和戴淑芬非法提起公诉,检察院以王红和戴淑芳涉嫌利用“×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至江北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时,江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红和戴淑芳非法庭审。本来通知在江北区法院二审判庭进行,临时变更为法院负一楼的九审判庭,且戒备森严,有多名法警在法庭内外看守,查验旁听人员的身份信息。

两名当事人王红和戴淑芳却没出现在法庭,法院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对两人进行视频开庭,减损其质证权。七十一岁的戴淑芬被坐轮椅推入看守所的视频审讯室。王红和戴淑芬两人都表达了自己无罪,自己的信仰和行为都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王红的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江北区法院审理后,曾将案卷退回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院又补充侦查,但却未重新开庭。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江北区法院对王红非法判刑九年,对戴淑芳非法判刑八年半,并罚金一万五千元。江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捷、江北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浚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非法批捕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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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9 号 电话:023-67722000 传真:023-67733788 检察长:梁经顺 办023-67560500 副检察长:黄 玮 办023-67560502 副检察长:徐建辉(分管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五部)办023-67560509 检察一部:023-67560523 主 任:冯晚书 副主任:蒋朝吉、蔡明洋、陶卫畅 检察官:刘 捷、李凌燕、崔建山、谭华、王雷、张诗扬 主办检察官:刘 捷 023-67560511,023-67560512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电话:023-6785 5044 地址: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港新区28号 邮政编码: 400025 电话号码: +86 23-6756 0506 院 长:樊 非 副院长:朱德华 023-67729252 副院长:付鸣剑 023-67756885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海燕 023-67563973 黄玉文 023-67563989 刑庭法官: 刘 懿、曹晓燕 023-67564022 郑 旭、王国平 023-67855854 黄 亚、杨 丽 023-67701792 战 恒、王雪莲 023-67562337 蒋纯赤、许壮辉、 023-67564023 肖学富、李万飞、汪琳琳 023-67564035 本案主审法官: 王浚吉 023-6756402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北区看守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渝北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三号。(西南政法大学与渝北区检察院合办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也在这里)
渝北区国保支队
江北区法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邮政编码:400025;<br>院长:陈祖德,院长电子邮件:czd_64@sina.com。<p>行政办公室电话:023—67855044 电话:67529523<br>刑庭办公室电话:023—67855854<br>刑庭庭长,张军,男,电话:023—67863082<br>刑庭庭长,张庭芳,女,40多岁,电话:023—67863080<br>执行庭执行庭庭长,黄唯,男,30多岁<br>执行庭内勤,黄诗战,男,30多岁,023—67729257<br>执行庭承办人,陈希林,男,023—67855852<br>执行庭办公室电话:023—67863083
江北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7号(紧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邮政编码:400025。 : 刘杰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7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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