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戴秀华

简介:
戴秀华
(Dai,Xiuhua), 女 , 59岁 , 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锦州市凌河区戴秀华遭到绑架。绑架戴秀华的是锦州市凌河区紫荆派出所,参与绑架的还有凌河国保大队和凌河公安局×教支队。目前戴秀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凌海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忠(男)、代秀华(女)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强烈要求解除四位法轮功学员所戴械具中,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十时十分,辽宁省凌海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锦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中(王景忠,男)、代秀华(女)被构陷一案。审判长黄艳春法官给出的开庭理由是:公诉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所以就质证环节恢复一次开庭。在三位律师的强烈质疑声中,公诉人李峰竟骂了起来,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仍然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决:于静、王景忠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王英华(女)三年六个月、罚金七千元;代秀华一年、罚金二千元。目前已知,于静已经提出上诉。

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代秀华被凌海法院诬判一年,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九日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提审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4327.html#24317202335
辽宁锦州于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遭律师强烈质疑-辽宁凌海市检察官骂人、法院休庭
锦州市于静等四人被诬陷-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
辽宁锦州市于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锦州市公安采用流氓手段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锦州马志茹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7904p.html#233182357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信息: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张猛 副局长 姜龙(主管迫害)手机:13841659777 宅 电:0416-2361181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610): 电话:0416-2572155; 0416-2361181 支队长李嵋珊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416-710648 大队长:李旭(主要责任人) 副大队长:刘亚男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王俊岭 0416-2133135 副局长杨光15698704900、13840624877(主管迫害) 国保大队: 电话:0416-7101648 大队长李旭15698704911,0416-7101648办 副大队长刘亚男 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 电话:0416-2868110 所长彦胜斌17641600230 警员:黄建 15698705029、13604968219,0416—2818898宅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br>办电:3708085、3708086。<br>书记:刁某 3708079、3708085 办<br>所长:陈睿蕊 3708085;马明 13840678866。<br>副所长:向涛、代威。<br>副所长:石红(音,女);吴艳(音,女,此人动手殴打法轮功学员王桂霞)<br>上述两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和王彦秋<br>梁怀福 4588717 办,13081273333手机
凌海市法院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电话区号:0416<br>院长:李宏8152001办<br>副院长:刘宏 8152006办<br>副院级:<br>马才林8152011办<br>沈永吉8152003办<br>罗罡 8152005办<br>崔强 8152166办<br>冯文秀 8152000办<br>刑庭庭长:李玮 8152008办<br>部份法官及办公电话:<br>许冰18941603995、8152021<br>刘雨8152021<br>铁言8152019<br>杨宏宇8152019<br>李彪8152019
凌海市检察院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br>检察院检察长:马景13941689616<br>副检察长:郭宝广13897830440<br>公诉科:8107195<br>公诉科:检察官 周扬04168107162办<br>案管办:8107130/8107151<br>部份检察官及办公电话:<br>陈光:8107162<br>詹卓、曾强 :8107121<br>吉莹、王甜 :8107127<br>陶姓检察官:8107125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30日 23:0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