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福珍、王桂芬、胡艳敏、孙丽进行了秘密宣判,非法判处张福珍、胡艳敏七年;王桂芬、孙丽三年,缓刑五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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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老边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