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淑玲
简介:
姜淑玲(Jiang,Shuling),
女 ,
52岁 ,
双鸭山市师范附小教师。2000年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一科邹双和尖山分局王殿春找到单位书记李秀平,要求姜淑玲去公安局核实一些情况,书记李秀平将她送进公安局,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54天。家属找一科科长姜道红要人,被勒索了1000元。 2001年4月9日王殿春和另外几人去她家砸门,自行撬开防盗门非法搜查,被姜淑玲儿子制止,片警刘晃经常无故上门骚扰单位书记李秀平让值班的教师往家里打电话干扰。 2002年5月2日凌晨4点多钟,十几个人冲进她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她强行抬上警车,将她强行拘留15天。 2002年“十六大”期间,立新派出所恶警刘冕、赵刚等人在学校书记赵丹、校长贺桂兰的配合下将她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在这期间她家电话被监控,恶警刘冕每天都来她家骚扰。导致姜淑玲被迫流离失所,不能正常上班。 2004年4月5日中午,双鸭山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赵景芳、李洪波、杜占一等人闯进她的办公室搜查,抢走大法书籍和手机等,并且抄家。并将她和张丽艳绑架到双鸭山市公安局6楼(610办公室),用手铐将她们铐在暖气管上,她现被关押在佳木斯市劳教所,被迫害的双手中指至今不好使,不能弯曲。 姜淑玲被非法劳教,是不法人员王玉兰用2000元的费用买通公安法治科送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并没收了她的2003年的奖金和部份的工资。
迫害类型:
抄家;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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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续)
相关单位及个人:
曾迫害大法弟子姜淑玲的相关责任人: 师范附小校长:贺桂兰,手机:13091790788,传呼:126-1933875 书记:赵丹,宅电:0469-4289250 恶警:刘冕、邹双、王殿春、张士庆、赵景芳、李洪波、杜占一 看守所恶警:朱亚茹、白树文 双鸭山市公安局610 电话:4233106 白树文 副所长 13091805888 朱亚茹 女号管教 4460888(宅)8598009(小灵通) 610办公室 0469-4233106 赵景芳: 科长 (宅)0469--4275929 李洪波: 副科长 (宅)0469--4228880 杜占一: 打手 (宅)0469--4248910 刘维国 打手 0469--427727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鸭山市公安局
:
邹双
尖山公安分局
:
刘晃,
姜道红,
王殿春
双鸭山市610办公室
:
于永江,
赵丹
双鸭山市师范附小
:
李秀平,
贺桂兰
双鸭山市看守所
尖山区立新派出所
双鸭山市立新派出所
:
刘冕,
赵刚
双鸭山市光明小学
:
王玉兰
双鸭山市公安局610办
:
赵景芳,
李洪波,
杜占一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26日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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