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小侠(小霞)
简介:
强小侠(小霞)(Qiang,Xiaoxia(xiaoxia)),
女 ,
61岁 ,
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宝鸡市扶风县南阳镇南阳村人。强小侠于二零一六年到咸阳市后,因在咸阳彩虹小区集体学法而被咸阳彩虹公安分局绑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当时因疫情原因,行政拘留未执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后,强小霞在咸阳市双照镇北上照村照顾婆婆时,在临近村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曾被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双照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强小侠将一封讲明法轮功真相的劝善信件交给双照派出所所长。同日下午,双照镇派出所称有人举报近期发现有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怀疑是强小侠所为,出动四名警察、为首的叫王辉(电话:17309108517),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资料,绑架强小侠到咸阳彩虹公安分局。 强小侠被送往咸阳市秦都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强小侠身体左半身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后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医院并要求家人陪护。 绑架当时,强小侠家里年迈的老人无人照料,时间不长就去世了。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强小侠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区法院对强小侠非法开庭。公诉人是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媛,法官是秦都区法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达了对强小侠诬判三年、罚款二千元的判决书,同时威胁家人不得上诉,如果上诉就罚款二千元。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强小侠遭枉判三年信息补充
被迫害瘫痪取保-陕西咸阳市强小侠遭枉判三年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法轮功学员强小霞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公诉人秦都区检察院黄媛 电话:15809101118
秦都区检察院法官常保民 电话:13309103012
彩虹分局
吉朝辉 局长13335409563
丁飞 政委13892061189
魏光荣 副局长13892061189
童鹰 副局长15929366616
孙国旗 纪委书记13335409565
童鹰 副局长15991093333
郭红战 政工监督室主任13909108091
高劲松 指挥中心主任13992058919
张握 副主任18691008000
曹虎亭 副主任18082506003
张阳 副主任15353760653
咸阳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
张小将 政委13609218681
弓宁省13992028270,刘新婕13609109150,刘蓉18992029218,丁鹏15384508733,李龙龙13892793509
双照镇派出所警察 王辉(电话:173091085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秦都区看守所
秦都区法院
:
常保民
彩虹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9日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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