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燕
简介:
姚燕(Yao,Yan),
女 ,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姚燕、于琛下午到吉林市船营区民心小区讲真相救人,大约下午三至四点,被不明真相物业打扫卫生的人构陷,门卫的工作人员把姚燕、于琛拽住不让走,并给派出所打电话。 过一会儿,来了一辆警车,警察把姚燕强行塞进车内,拉到大概是长春路派出所。不一会儿,一个戴着红袖标的警察还有两个警察拉姚燕到民心小区的一个单元,指着楼道里墙上的不干粘说:是不是你粘的?姚燕说:不是。警察强行把姚燕往楼上拽,姚燕坚持不配合,警察就把两张不干胶撕下来,警察举着不干胶离姚燕身边很近,一个警察手里拿着一个好象是录像机,给姚燕录像,姚燕在头前摆手不让他们录。之后,把姚燕拉到致和派出所。 于琛在民心小区门前,警察也强行往警车上拽。于琛当时因身体不适躺地,来了120,把她拉到三医院,通过检查,没大事,也被拉到致和派出所。 在致和派出所,警察让姚燕和于琛报自己的姓名,她俩不报。警察说:你们不报,一会我们也知道。后来警察就知道她俩的名字了。又把姚燕和于琛包里面的物品拿出来,摆在桌子上,有:真相挂坠、护身符、真相册子等。问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她俩都拒绝回答。最后,给她俩分别做笔录,她俩都拒绝回答。 第二天大概十点多,警察带她俩去家里非法搜查,她俩不配合,没去。警察在姚燕家中非法抄走:几个挂坠,一小搭纸(内容是啥不知道),十五元真相币、身份证。在于琛家没人的情况下,警察私自把门弄开,抄走三百元真相币,现金一万元左右、身份证、几个真相挂坠、几本真相册子。 下午四点至五点,警察拿着取保候审的单子让姚燕和于琛签字,她俩没签,就回家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姚燕和于琛去致和派出所要身份证,警察给了。于琛问警察,我那一万元呢?警察说交保证金了。于琛要求要一万元的收据,警察说:等五月五、六号上班来拿收据。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长春路派出所的警察又到姚燕家了,姚燕不在家。姚燕和于深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二零二三年七月份的一天,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到姚燕家,告知:姚燕被通缉了。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晚上7点多钟,吉林市船营区刑警大队三名警察到嘉和雅苑3号楼2单元1601(租房)处敲门,敲两至三次,姚燕的家属没给开。 大约三十分钟后,警察叫来开锁人员,把姚燕家门强行开锁,并闯入三名警察,其中,有一贺姓副队长拿着手铐,一个高个子警察(一米八十多,三四五岁左右)拿着执法记录仪,还有一个年龄大的警察,三名警察都穿便衣。 这时,贺姓副队长对姚燕的丈夫说:你家老太太呢?边问边让那个高个子警察出示警官证,让家属看。另外两个警察没出示警官证。姚燕丈夫回答说:不知道,一个月之前回来过。 贺姓副队长让姚燕的儿子把手机(自家用的手机)拿来,贺查看了很久。看后,又让姚燕的儿子把另一部手机(姚燕的儿子经营生意的业务手机)拿来,他说在店里呢。 随后,他们三人就开始翻姚燕家的立柜、床头柜和床下,还有鞋柜。在翻的过程中,贺姓副队长又对姚燕的儿子诱骗说:让你妈马上回来,我能给你妈办取保候审,如果让我们抓住,就送进去了。姚燕的儿子说:找不到。贺说:你妈没有电话吗?姚燕的儿子说:没有电话。贺说:你妈犯的是叛国罪。姚燕的儿子说:法轮功对社会治安也没啥危害呀?贺说:都要颠覆国家政权啦,还没危害呀?姚燕的儿子心想:“一个老太太还能干什么坏事?没枪没炮的,给她枪,她也不会使,还上纲上线的呢!” 贺说:天安门自焚怎么回事? 姚燕的儿子说:那不是导演的吗?贺问:谁导演的?是共产党导演的?还是国家导演的?姚燕的儿子没理他。 最后,警察想在姚燕家蹲守,姚燕的丈夫说:别在我家蹲守,我休息不好。大个子警察说了句:你家有炼法轮功的,还不让我们蹲守啊?贺说:你进屋休息吧。姚燕丈夫说:你们在这蹲守,我感觉不安全。贺说:警察在你家,你还感觉不安全啊!我是副大队长,我说了不算,队长让我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走。 他又随手拿出自己的手机,找出有关姚燕的(中共诬陷她的)信息,让姚燕的儿子看,并说:你妈是“在逃人员”,全国警察都可以抓! 不一会儿,贺说:队长来通知了,半个小时后就走。临走,他告诉家属门锁换新的了。 二零二四年九月八日早七点多,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八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姚燕家,有三个警察上楼,五个警察在楼下,将姚燕绑架。姚燕的儿子问其中一警察姓名,他说姓张,但名字不告诉他,怕他给上网。九月九日,姚燕被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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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5544.html#239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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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59432p.html#235121158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吉林市致和派出所电话:0432—62122837
民警:王硕
汪前放(15124408655)
贺副队长的电话:1584420012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市看守所
长春路派出所
船营区致和派出所
昌邑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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